240多年前瑞典首创“晒财产” 英国出台第一部相关法律 美公务员单笔收入超200美元要说明 财产申报送韩国俩前总统入狱
反腐学者指出 预防犯罪比惩治更高明 该制度已为多数国家或地区借鉴 成反腐常用手段
家庭财产申报·世界篇
240多年前,瑞典公民可随时查看各级官员的纳税清单。
在当时的瑞典,下至普通官员,上至首相,均都被要求申报、登记、公布家庭财产。
这个制度延续至今,为世界多数国家或地区借鉴,成为极具约束力的反腐机制,别称“阳光法案”。
20世纪80年代后,世界大多数国家采用并完善了这一机制。
这便是举世闻名的家庭财产申报制度。
瑞典
实行最早
240多年前首创申报制
瑞典人创造的家庭财产申报制风靡全世界。
早在1766年,瑞典官员均被要求“晒财产”——不论是一般官员还是首相,其家庭财产均须申报、登记和公布,公民有权随时查看各级官员的纳税清单。
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组长王明高博士告诉法晚记者,后来,家庭财产申报制成为许多国家预防和惩治公职人员腐败行为的一种常用手段。
英国
立法最早
出台首部申报法律
1883年,英国议会通过《净化选举防止腐败法》,这是世界上第一部有关财产申报的法律。
“如果官员个人财产与其正常收入之间存在差距,他就必须作出解释与说明,如不能提供合法所得的证据,就会被认定为灰色收入,进而被治罪。”王明高说。
对于家庭财产申报制度,王明高援引意大利法学家贝肯尼亚的名言说:“预防犯罪比惩治更高明,所有腐败犯罪的人,他在腐败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自己会不会被发现,而不是会不会被惩处。”
“它犹如一把高悬的利刃,直刺腐败者要害。”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说,240多年间,世界各国的经验证明,它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反腐败机制,是“治本之道”。
美国
谎报漏报重则吃官司蹲监狱
1978年,美国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这一年,美国国会通过的《政府行为道德法》,明确规定行政、司法、立法部门的官员,必须公开本人、配偶及子女的财产状况,并按规定程序提交财产状况的书面报告。
30年间,上至总统,下至普通官员,必须遵照规定,如实填写财产申报表格,由联邦政府道德署收存,随时接受公众查询和监督。
在美国,那些拒不申报、谎报、漏报、无故拖延申报的官员,轻则被处罚款,重则要吃官司、蹲监狱。
2005年,美国俄亥俄州州长塔夫脱因为5000多美元礼物未申报,包括球赛门票、飞机票、没有付费的宴会而被起诉。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说,在美国,实行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后,因巨额财产来历不明而受处理的大小官员不计其数。
单笔收入超两百美元要说明
1985年,美国国会曾通过《众议院议员和雇员道德准则》,对众议员及雇员的家庭财产的申报作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据美国著名反腐学者彼得·克拉克在中国北京大学举办的“反腐败法制建设”国际学术研讨会上介绍,一个联邦政府的雇员在填写表格时,要申明所有超过1000美元的资产。每年只要每笔收入超过两百美元,都要提供这笔收入的来源。
4年后,美国众议院议长詹姆士·赖特就在财产申报问题上中招落马。
1989年,有关部门发现,詹姆士·赖特69次违反法规,包括曾超规定赚取讲课费,而他的妻子曾超额收取别人赠送的礼品等。赖特被迫辞职,成为200多年来美国首位因财产申报问题引咎辞职的众议院议长。
墨西哥
7天未报万名公务员受惩处
制度推广
财产申报制的成功实践,引起世界各国纷纷仿效。
墨西哥20世纪七八十年代实施的《财产申报法》规定,在政府机构工作的从科长到总统的各级官员,都要定期主动进行家庭财产申报,对易于产生腐败的海关、移民、税务、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等,也要进行登记。
墨西哥于2002年6月10日通过《信息公开法》,规定所有墨西哥公民有权监督国家公务员的收入状况,以杜绝腐败现象。墨西哥开通网站,供公务员公开申报。
《信息公开法》通过后的第7天,因未能及时申报财产,约1万名公务员受到处罚,引发朝野震动。
韩国
廉政风暴
登记不公布失威力
在亚洲,韩国、新加坡、泰国、越南等国家或地区实施了财产申报制度,其中,韩国是较为典型的一个。
据《法制日报》报道,韩国法学教授协会的金德秀教授介绍,1981年,韩国全斗焕政府制定了《公职人员伦理法》,首次出台公职人员财产登记政策。
但是当时的执政者深知上台过程中的“原罪问题”——金权交易、官商勾结,若严格实施财产登记制度势必引火烧身,因此没有勇气真正实施这一政策,而实施了非公开原则。
由于不能把监督结果公之于众,被阉割的“阳光法案”黯然失色,失去了它应有的威力。
两任前总统被判刑
1993年2月,金泳三上台后第三天即公布了自己及家人的财产情况,开始强力推行公职人员财产公示制和金融实名制,规定自总统以下3.4万人必须申报财产、1670名高官必须向社会公布财产。
在金泳三总统主导的这场史无前例的廉政风暴中,一大批高官先后被迫辞职,大大小小5000多名贪赃枉法的政府官员受到惩处,其中包括国会议员、法院院长、多个部门的长官、市长、空军总长和海军总长等一大批达官显要。
“廉政风暴演绎到高潮,韩国前总统卢泰愚、全斗焕贪污事实被揭露,两位前总统被判刑的同时,还被处以巨额罚款。”王明高说。
美国专家看申报
虽侵犯隐私公务员仍须申报财产
美国著名反腐学者克拉克说,美国有一个政府行为道德法案,这个法案规定了国家公务员的个人财产申报制度。
克拉克说,一个私营部门的员工变为公务员,他如果与之前的雇主继续保持薪酬关系,也要披露出来。
另外,差旅费用的保险和其他一些保险款项,如果超过一定的限额也要披露。
有人提到,这样的信息披露可能会频繁侵犯个人的隐私。从绝对意义来看,它确实是侵犯了联邦政府雇员的个人隐私。
但这也正是联邦政府的雇用条件,如果潜在的候选人不愿意披露个人的财产信息,那干脆就不要到政府里面工作。
专家介绍
克拉克:美国著名反腐学者,曾在美国司法部担任犯罪处置司反欺诈处的副处长、美国司法部资深诉讼顾问。
曾参与起草和修订美国的《反境外腐败法案》。
曾参与其他国际性公约工作,如欧洲委员会反腐败刑法公约等。
本版撰文/特稿记者童光来
瑞典(1766年)
最早要求官员财产申报,公民有权查阅官员乃至首相的财产与纳税状况
英国(1883年)
制定世界上第一部财产申报的法律——《净化选举防止腐败法》
俄罗斯(20世纪80年代)
规定任何政府官员在就职前必须申报个人和家属财产
韩国(1993年)
自总统以下3.4万多人必须申报财产、1670名高官必须向社会公布财产
印度2007年
建立了公务人员财产申报制度,2007年5月16日总理辛格公布了个人财产情况
墨西哥(2002年)
《信息公开法》实施后的第7天,约1万名公务员因为没有按照规定公布自己的财产而被停薪停职
美国(1978年)
包括总统在内的25万公职人员每年要公开申报财产,不报、漏报的将面临民事诉讼和罚款,谎报者将被提起刑事诉讼
注:标注的为部分国家,括号内为实施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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