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 公 告
第22号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关于做好灾后恢复重建期间生产安全和交通安全的公告 当前,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正在紧张进行,春运返程高峰仍在持续,各类交通运输压力增大,冰雪融化引发次生地质灾害进入易发期。
为切实做好生产和运输的安全防范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务院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公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灾后恢复重建的安全生产工作。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防止片面追求速度,忽视安全的倾向,要履行安全主体职责,强化生产和运输的安全管理,将安全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人。要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切实防范冰雪融化后的次生灾害,全面排查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地带的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确保旅客运输安全。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客流量和天气状况,合理安排车次、船期、航班,落实各类强化应急措施,加大对车船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登车(机、船),确保春运安全。加强车站、码头以及商(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人员踩踏等恶性事故。
三、加强生产安全管理。在恢复重建的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电网修复重建要科学合理安排抢修进度,妥善安排抢修力量,加强施工机械和设备的安全管理,完善应急措施,严防融冰过程中因倒塔、断线引发安全事故。受灾停电停产煤矿复产前,必须由救护队或专业人员进行瓦斯排放,排水达到正常,井下设施经检修达到完好。节日停产放假或进行检修的煤矿,复产前要严格验收标准,逐矿检查验收,符合标准的方可复产。恢复生产的矿井要严格按照核定能力组织生产,严防因超能力、超强度和超定员生产造成事故。煤矿企业要加强企业自备发电设备和内部电网的运行维护,一旦停电停风要立即撤出井下作业人员。
四、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在天气转暖后尽快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集中检查,对危险路段特别是次生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铁路、公路、桥梁和沿线边坡进行全面排查。要尽快修复受损的公路、铁路及各种行车警示标志。尽快组织修补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的受损路面,并保证施工中的行车安全。铁路部门要加强摆渡运输车辆的整修,对道岔转辙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整治,保证其运行正常。民航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标准和保障程序,确保飞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