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谋财绑架男童 致一死一失踪
今天 二中院将一批犯绑架、抢劫、故意杀人等罪的重犯验明正身 押赴刑场 其中一名伏法人
本报讯 为求财,28岁的肖建喜先后绑架了两名男童,致使一名男童在排污管内被冻死,另一名男童至今下落不明。
今天,遵照最高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二中院将肖建喜等一批重犯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05年4月12日11时许,28岁的肖建喜伙同他人经预谋后,在本市通州区一小学门口,将放学独自回家的男童李某诱骗至一排污管道处。
肖建喜等人对李捆绑、堵嘴后,放入管道深处。而后,肖建喜以李某为人质向其父亲勒索8000元。
第二天,李父将6000元分两次存入肖建喜提供的账户中。
肖建喜提取现金后,在当日17时许将关押人质的地点告知李父。然而,当其和警察赶到相应地点时,孩子已被冻死。
绑票后,肖建喜逃到广州,用同样的手法“弄钱”。
2005年5月22日11时许,肖建喜将9岁的男童陈某诱骗出来。而后,肖建喜等人以陈某为人质,向其父勒索5万元。后陈的父亲将1.5 万元存入肖建喜提供的账户中。肖建喜提取此款后,逃离广州市。
据悉,9岁的陈某至今下落不明。
二中院认为,肖建喜采用暴力手段绑架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且致使被绑架者一人死亡,一人下落不明,所犯罪行极其严重。
据此,法院以绑架罪判处肖建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孙慧丽 高志海(来源:法制晚报)
另据北京晚报报道:
本市(北京)农民李海明为泄私愤竟意欲杀害一家3口,最终致其中的夫妻两人死亡。今天,遵照最高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将李海明、肖建喜等一批重犯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了死刑。
李海明与同村李某夫妇素有矛盾。2006年6月6日17时许,李海明行至村中心街时,先后遇见了李某夫妇。李海明起意报复,返回家中取出尖刀,在村中心街追上丈夫李某,持刀猛刺李某颈部、胸腹部等处十余刀,致李某死亡。行凶后,李海明又持刀追赶怀抱幼子的李某妻子,在李某妻子家的院门内,李海明持刀猛刺李某妻子及其怀中的幼子身体数刀,造成李某妻子死亡,幼子重伤...【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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