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2月22日电(记者任明超)“审判工作中遇到的物质建设、经费保障滞后、司法环境不理想等等,虽然难,但都是可以克服的,可以逐步改善的,但若是连法官基本的理想、价值观都需要重构的话,那才是最艰巨的工作任务。
”刚当选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不足一个月的董治良,今天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强调“法官基本理想”,让不少在座的法官没有想到。
董治良回顾了参加海南省“两会”期间的情形,他针对代表、委员们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建议,梳理了两份记录稿共37项意见建议,并将其归为四类:
一是反映队伍建设问题;二是反映审判质量问题;三是个案反映;四是因不了解业务范围将对公安、检察、政府的建议提给了法院。
董治良对在座的法官说:“前两个问题不能不引起高度警醒。为什么会存在对法官与法官、上级法院的法官与下级法院的法官、法官与律师之间关系不正常,甚至说到有勾结起来以案谋私、徇私枉法的反映呢?我希望都是激愤之辞。但当中即使有千分之一的精确性的话,也会对司法公正、司法权威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有的法官别说司法理念、价值取向,连起码的良心都丢失了,那才是最可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