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版碟小贩居然公然叫卖艳照门光碟 |
“艳照门”光碟流入上海 碟片摊前公然树起“广告”
东方网记者刘华宾2月21日报道:“片名:艳照门,主演:陈冠希、张柏芝、容祖儿、钟欣桐,15元一张,谢绝还价。”这样“抢眼”的广告就赫然立在人来人往的夜市上。昨天下午,网友dolphin向东方网投诉,在她家小区附近,盗版碟小贩居然公然叫卖艳照门光碟。
东方网记者昨夜一番调查后发现,目前已有相当数量的艳照门色情光碟流入上海盗版碟片市场,一些摊子前甚至出现一碟难求的景象。
一张光碟售价8元
昨晚十点,东方网记者来到浦东东昌路、栖霞路口一家碟片摊前。购买几张电影碟片后,记者试探着问,“有没有陈冠希的片子?”摊主稍一犹豫立即回答说有,然后小心地从上衣口袋摸 被过滤广告
出一张塑料袋装、没有封套的光碟。
记者接过光碟看到,碟片正面印着香港女艺人钟欣桐、张柏芝和容祖儿三人照片,衣着暴露,上面写着“裸照门——全裸裸照风暴”。摊主小声向记者推销,“里面有300多张照片,全是清晰版,一张仅售8块钱。”
记者从摊主口中得知,这些碟片是上个星期天由“上家”送过来的。记者问这样的“上家”有多少,摊主回答说,至少有七八道贩子,层层分销,而且“上家”非常警惕,从来都是送货上门,手机号都不留,“我只知道,这些片子是从广州那边发过来的。”
摊主告诉记者,一张盗版光碟的制造成本大约1元钱,他的进价则是5.5元,“我赚你2块5。”
光碟一般只卖给熟人
攀谈过程中,一位中年高个男子走过来,高声问“有没有艳照门的碟片?”摊主抬头看了一眼,警惕地回答,“没有。”
待男子走远后,记者诧异地问为什么不卖。摊主老练地说,哪能个个来问的都卖?一般只卖给常来的熟人主顾。
摊主还向记者透露,最近风声比较紧,不时有便衣警察来查,“昨天下午,马路对面五丰面馆前的摊主就被警察抓了。”
看到记者还在“犹豫”,摊主不耐烦地催促说,这个碟片很好卖的,“听说网上的照片都被英皇买断了,不买看不到了。”
摊贩打出“广告牌”
在浦东昌里路、长青路一家美发店门前,一个盗版碟小贩竟然给艳照门色情光碟打起了广告,“艳照门,主演陈冠希、张柏芝、容祖儿、钟欣桐,15元一张,谢绝还价。
网友dolphin告诉记者,前天晚上她逛夜市时就发现了这个广告牌,“当时吓一跳,这小贩也太明目张胆了。”
昨晚10点半,在浦东五莲路、莱阳路口,记者刚来到一家碟片摊前,一个男子就上前询问摊主“有没有陈冠希的碟片”。摊主两手一摊说,想买也没有了,昨天进的货都卖完了。
摊主告诉记者,昨天也有“上家”给她送了十张艳照光碟,没想到当天就一卖而空。摊主说,她也是刚听老公说,碟片里的照片居然是真的,“明天如果有货,还要进点。”
一位熟悉内情的人告诉记者,在中心城区外的很多居民区,盗版碟摊贩随处可见。
制作、贩卖艳照光碟触犯刑律
贩卖“艳照门”光碟会带来什么样的法律后果?针对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上海恒泰律师事务所的阮传胜律师。
阮律师认为,“艳照门”光盘属于淫秽色情物品。他解释说,现行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对淫秽物品有明确定义,即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等。“艳照门”照片肯定属于此列。
阮律师进而表示,制作和贩卖这些光盘的商人很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他解释说,依据刑法,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都属“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旦定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最高则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个人购买“艳照门”光碟的行为,阮律师解释,如果不以牟利为目的,朋友之间个别传播,由于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因此一般很难追究。
阮律师最后建议,立法机构应进一步完善对传播淫秽物品的法律界定,做到既不超越法律允许的干预度,又促进良好的社会生态环境。而从公安管理部门角度,则要严格打击私下制作和贩卖者,从源头上掐断淫秽光盘的不良传播。
记者今天还从上海互联网内容管理部门获悉,本市已对网上“艳照门”图片进行全面清查。记者随即登陆沪上各大网站,基本已看不到过度裸露的艳照门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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