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3日电 (记者张晓松)去年以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全国试行了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人员向当地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等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工作。截至今年1月底,已有10675个工商所开展这一工作,占总数的51.91%;57689个工商所长、副所长及执法人员进行了述职述廉。
“实践证明,这项工作有利于工商执法人员自律,有利于改善执法环境,有利于规范执法行为,有利于宣传工商执法形象,有利于服务当地经济发展。”中央纪委驻工商总局纪检组组长石见元在23日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上说。
去年8月,工商总局作出决定,包括工商所正、副所长在内的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应就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情况、廉洁执法和遵守工商机关禁令情况等,向当地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等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测评结果可作为对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目前,各省(区、市)工商局已开展了有关试点工作,其中,北京、河北、浙江、福建、江西、河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新疆等12个省(区、市)工商局已全面铺开。
石见元表示,今年将全面推行基层工商行政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工作。认真总结交流试点经验,听取各方面的反映和建议,研究完善、规范述职述廉方法,提高质量,在全系统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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