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2月24日电(记者李丽静)河南省郑州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了《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法》,激励大学生村干部在农村建功立业,贡献突出可提拔为乡镇领导干部。
《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法》规定,从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选拔的大学生村干部,原单位保留其职级、编制,工资待遇不变,同时享受300元的生活补贴;大学生村干部将作为副科级干部重点培养;被选聘为大学生村干部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最低工资标准,即试用期每人每月1000元,试用期满后,第二年每人每月1200元,第三年每人每月1500元,期间,按国家和郑州市有关政策,由政府为其交纳各类社会保险;聘用期满后,不再继续任职的,在职的回原单位工作,非在职的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大学生村干部在村工作时间计入工龄,工作满两年后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的优惠政策,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乡镇(街道)机关招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时,原则上在大学生村干部中招录(聘),贡献突出的大学生村干部,符合条件的可直接提拔为乡镇领导干部。
(责任编辑:张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