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中国社科院最近发布的2008年社会蓝皮书中,有这样两组发人深思的数字:近年来,我国劳动报酬占国民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2003年以前一直在50%以上,2004年下降到49.6%,2005年降至41.4%,2006年更是仅为40.6%;与此相反,资本回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节节上扬,从以前的20%提高到2006年的30.6%。
这意味着,在初次分配中劳动所得趋于下降,资本所得不断上升,“利润侵蚀工资”现象悄然萌生。
现代化客观上是一个资本积累、技术进步的进程,容易出现机器排挤劳动、资本所得挤占劳动所得的现象。如果处理不好两者的关系,会带来种种弊端,甚至使现代化进程受阻。
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看,“资本所得挤占劳动所得”不利于缩小收入差距。人们的收入来源于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的报酬,其中,人们所拥有的资本等生产要素在质和量上相差较多,其差异化程度要高于劳动——在质的方面,劳动为大多数人所拥有,但资本却相对稀缺,只被少数人所掌握;在量的方面,劳动的所有者拥有劳动的多与少相差不大,但资本的所有者其掌握的资本多少却有天壤之别。
“资本所得挤占劳动所得”不利于扩大消费需求,妨碍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资本所得挤占劳动所得”还不利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时下,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仍能维持,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劳动报酬太低,企业即使粗放经营也能获得较高的利润。
再从社会和谐的角度看,“资本所得挤占劳动所得”是初次分配有失公平的表现,不利于广大劳动者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劳动所得下降,在经济生活中表现为这样一些“画面”:一些农民工的工资还在被拖欠克扣;一些国企的管理者一边强调员工工资与劳动力“市场价格”接轨,一边要求自己的薪水向“国际惯例”靠拢;一些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缓慢,总是“赶不上GDP,跑不赢CPI”……只有提高劳动所得,才能消除这些现象,更好地维护分配公平。
田俊荣
(据2008年1月14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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