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5年查处厅级干部78人 百万贪贿案件260件
昨日,第12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在省检察院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03年1月至2007年12月,全省共查办大要案5098人,其中贪污、受贿百万元以上的案件260件,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834人,其中含厅级干部78人,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296件。
突出查办职务犯罪要案
在昨日的会议上,省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通报,自2003年1月至2007年12月,全省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30611人,提起公诉127579人,2003年至2007年分别平均递增5.6%和8.4%。
敬大力说,这5年期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8083件8819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75亿元。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共查办大要案5098人。立案侦查贪污贿赂五万元以上、挪用公款十万元以上等大案4264件,占案件总数的52.8%。其中贪污、受贿百万元以上的案件260件,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834人,其中厅级干部78人,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296件。
全省检察机关先后依法查办了襄樊市委原书记孙楚寅、华中电网管理局原局长林孔兴、武汉科技大学原党委书记吴国民、原校长刘光临、鄂州钢铁公司原总经理陈明洁等一批有影响的职务犯罪要案。
全省已实现无超期羁押
敬大力说,5年间全省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52人次,监督纠正超期羁押832人次,建立健全纠正和防止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敬大力说,截至目前,全省已实现无超期羁押。
此外,通过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目前,全省职务犯罪案件的撤案率、不起诉率、无罪判决率逐年下降,起诉率、有罪判决率逐年上升,办案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本文来源:长江商报 作者:谭经田 周泽春 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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