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了检察机关对东阳亿万“富姐”吴英及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此案将择日开庭审理。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英在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业务资格情况下,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在义乌、东阳、宁波等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共计7.2亿余元。[财富神话] |
中新社杭州2月25日电 (童栎丞 厉圆圆)记者今天下午从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已正式受理了检察机关对东阳亿万“富姐”吴英及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检察机关指吴英及本色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亿多元人民币,同时被起诉的还有林卫平等7人。
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称: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东阳市本色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13日,下属有浙江本色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子公司。
至2007年2月,其法定代表人吴英在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业务资格情况下,采取书面或口头承诺还本付息的方式,以借款、投资、资金周转等名义,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在义乌、东阳、宁波等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共计7.2亿余元。被告人吴英明知本色公司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业务资格仍策划、决定本色公司变相吸收存款,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单位及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6条、第30条、第31条的规定,检方认为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林卫平、杨卫陵等七人的行为也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6条第1款的规定,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今天,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向被告单位及吴英等8名被告人送达了起诉书副本,此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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