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璐实习生张妍)为安置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市总工会将大力发展再就业服务联社,今年预计发展工会再就业服务联社50家。日前,市总工会与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关于发展工会再就业服务联社的办法》,鼓励发展再就业服务联社。
根据规定,工会再就业服务联社包括主要从事机械制造业、加工业等劳动用工密集型企业和从事社区服务的经济组织。社区服务业包括家庭修理修配、小餐饮服务、家庭手工业;文体服务;零售配送;代办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家政服务;病人看护和幼儿、学生接送服务;养老服务、托老服务等。对纳入总工会再就业服务联社的组织,本市将对其中的下岗职工、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登记的被征地农民进行再就业资金补贴。工会再就业服务联社招用下岗职工、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登记的被征地农民,并签订一年(含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协议)的,根据劳动合同期限,按照每人每年1200元标准给予不超过三年的资金补贴。
同时,工会再就业服务联社招用符合《关于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意见》规定的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可按该规定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工会再就业服务联社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并取得商业银行贷款的,按照关于《天津市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管理办法》补充修订的通知规定,享受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政策。下岗失业人员个人或组织起来创办工会再就业服务联社,符合《关于调整和完善天津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规定的,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工会再就业服务联社从事服务型行业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可以认定为服务型企业,按照《天津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