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山东省单县科技局原副局长,曾任中学教师、县委组织部电教中心主任。检察机关侦查查明:2002年,在山东省实施“东西结合,突破菏泽”战略过程中,单县与胜利油田结成帮扶对子,陈光被委派到胜利油田挂职物资供应处办公室副主任,在此期间他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0余万元与他人合伙做生意,收受贿赂6.6万元。
2007年3月,陈光被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心目中,陈光是个有才华的人,但他却亲手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陈光在被羁押期间,经检察干警的教育,思想发生了深刻变化,负罪感越来越重,不仅承认了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还主动交代了自己收受企业贿赂的犯罪事实,并写下了《荣辱三字经》,字里行间充满了失足后的悔恨、对亲人的牵挂、对自由的渴望、对新生的向往。今天,本刊刊发陈光的《荣辱三字经》,希望他的忏悔能让各级领导干部引以为戒,懂得珍惜自己、珍惜家人。
荣辱三字经
人世间 路千万 谨选择 慎判断
良莠分 是非辨 荣与辱 只一念
走正道 途光明 走邪道 路泥泞
不学法 吃尽苦 一失足 恨千古
进高墙 失自由 关铁窗 泪水流
猛回首 已滑远 方知恨 悔已晚
坐监室 如针毡 身心煎 苦做伴
胸中闷 饭难咽 夜已深 难入眠
想亲人 思家园 想父母 风烛残
受儿累 内心寒 想妻子 伴数年
多操劳 受牵连 想儿女 正当年
遭打击 怎承担 众亲朋 亦无颜
所有事 皆我缘 不悔过 怎能安
内心痛 如刀剜 检察人 及时挽
讲政策 指出路 细分析 挖根源
看悔过 重表现 对问题 讲透彻
所犯罪 交代完 既洗心 又革面
改前非 重做人 快出狱 早团圆
放包袱 向前看 去私心 除杂念
靠双手 报社会 八荣耻 记心间
用吾事 教育人 党政干 以我鉴
遵党纪 守国法 反腐败 力倡廉
警常示 钟长鸣 时拧紧 一根弦
洁身好 一生安 为祖国 多贡献
社会和 家庭暖 享幸福 万万年
(注:自2006年5月25日被羁押在山东省菏泽市看守所,在单县检察院检察官的耐心教育帮助下,我悔悟之心日重,回想过去,思念未来,夜不能眠,写下《荣辱三字经》100句,以表悔过,警示他人。)
陈光
2006年6月10日(作者:袁新文)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