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起,设置不规范的医药卫生类专业一律不得招生。”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医药卫生类(含医学类、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本科专业设置工作。
通知要求,相关高等学校应根据现行卫生行业人才准入规定,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与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相关目录外专业,设置调整医药卫生类专业,原则上不得设置专业方向。
有关高校应立即纠正目前在医药卫生类本科专业中设置的不规范专业方向。已经招生的不规范专业方向应及时更正,确保毕业生参加卫生执业资格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受影响,顺利就业。已经毕业却未能参加卫生执业资格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学生,有关高校应及时提供学生名单,上报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和省中医药局研究解决。(陈晓春) (来源: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