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5日从财政部获悉,为了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我国将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目前相关试点工作已经正式启动。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2008年选择黑龙江、河北、云南三个省在全省范围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
据悉,此次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主要包括,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建设的村内水渠(灌溉区支渠以下的斗渠、毛渠)、堰塘、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
路(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和环卫设施、植树造林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