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强
胡志强,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中共榆林市委副书记,市长、党组书记。
男,汉族,1963年10月生,山西长子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
1984年9月至1988年9月在北京财贸学院工商行政管理系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学习;1988年9月至1993年2月任国家工商管理局企业司企业处、外资处科员、副主任科员;1993年2月至1993年9月任华晋焦煤公司主任科员;1993年9月至1995年8月任华晋焦煤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其间:1994年5月至1995年5月任山东省牟平县(区)副县(区)长(挂职);1995年8月至1996年4月任华晋焦煤公司总经理助理(正处级);1996年4月至1998年4月任神华集团公司实业开发部副经理兼项目处处长;1998年4月至2001年11月任神华集团公司实业开发部经理;2001年11月至2004年3月任中共咸阳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2004年3月至2005年11月任中共咸阳市委副书记(其间:2002年3月至2005年1月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03年11月至2005年8月在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2005年11月至2008年2月任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2008年2月任中共榆林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
2008年2月26日当选为榆林市市长。
中共陕西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市二届人大代表。
(人民网资料2008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