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2007年12月6日,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假军官卫清明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判处假军人、司机段守鹏有期徒刑8个月。
2007年5月1日凌晨2:30分,大同征稽分局新御河桥站和振华站的稽查队员,由站长张军带领,在109国道圣水沟高速公路入口处上路稽查。
当时,发现一辆“军车”驶来,稽查人员上前要求司机出示养路费票证,该司机对稽查人员的检查不理不睬。不一会,从后面驶来一辆黑色帕萨特,车号为北K72235,从车上下来一位“军官”,讲“我们是部队车,不缴养路费”,稽查人员随后向其讲解征稽政策:“部队车辆从事营业运输,也必须按规定缴纳养路费”,并要求其出示部队手续。该“军官”拿不出有关手续,于是征稽人员决定扣车。该“军官”命令司机:“给我闯”,车前的征稽队员岳宝生由于躲闪不及,被车撞倒,脚被压伤(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领车的“军官”见状,趁乱逃离了现场。接到报案的防暴警察迅速赶到现场,拘留了大车司机,扣押了肇事“军车”。后经调查,“军车”是假军车,“军人”是假军人,警方随即向逃跑的假军官发出通缉令。7月24日,假军官卫清明被抓获,经查,卫清明系山西运城市夏县人,37岁;司机段守鹏,系大同县官堡村人,24岁。
2007年10月23日,大同市南郊区人民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对二犯提起公诉。
本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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