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政法委、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召开会议,听取去年底对南京市江宁区等28个县(市、区)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考评情况汇报。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林祥国出席会议时强调,法治建设不能仅仅停留在提口号、表决心上,要看法治建设是否抓住了关键,取得了实际效果,是否让百姓满意,是否被社会认可,要让“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成为一块百姓信服的“金字招牌”。
2007年底,江苏省委政法委、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省、市相关部门抽调专业人员,组成六个检查考核组,对各省辖市推荐上报的28个县(市、区)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情况进行了考核检查。其间,检查组听取了13个省辖市市委和被考评县(市、区)党委关于法治建设和创建工作情况的汇报,约谈了当地党政领导同志,召开了机关干部、社区居民、村民、个体工商户、私营业主、国企负责人、企业职工、律师、记者、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等各方面代表参加的座谈会,查阅了工作台账资料,对被考评县(市、区)的环保局、卫生局等行政执法部门以及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进行了明查暗访,询问了部分管理相对人和诉讼当事人。通过“听、看、查、访、察”,了解和评估各省辖市以及被考评县(市、区)的法治建设和“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创建工作情况。
六个检查组一致认为,全省各地法治建设声势大、步子实、得民心、有成效,特别是“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创建活动取得了扎实、有效的进展,各级党委政府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明显增强,纷纷把加强法治建设与推动区域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融为一体,并把法治建设作为党委政府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重要抓手,各地围绕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学法守法、依法管理经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在办实事、求实效,解决社会关注、百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取得了明显成效,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法治氛围日趋浓厚,国家机关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得到明显提升。
检查组还认为:法治江苏建设的整体工作已经开始由面向组织推动进入基层实质性运作的新阶段。一是各地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的重要地位更加凸显;二是保障工作有力,法治建设的条件得到充分改善。三是重点工作突出,执法规范化水平得到提升;四是注重法治惠民,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法治创建成果。五是基层基础建设扎实,法治建设的根基得到夯实。
据了解,各地在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创建工作中,还立足自身实际,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工作模式:许多县(市、区)高目标定位,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实施,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重点工作上求突破,在完善机制、载体建设等创建措施上求创新,在基层创建、法治宣传等基础工作上求实效。有的将法治建设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对存在问题的乡镇单位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整改。有的将法治建设定位为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在项目引进、城市规划、港区发展、民生方面等问题上时时处处都能够依法决策、理性决策、科学决策,充分体现了“法治环境既是生产力又是竞争力”的执政理念。
林祥国对六个检查组的严谨工作作风、严格的考评规则、客观的考评结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法治建设具有长期性和渐进性,依赖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离不开当地干部群众法治意识的普遍提高,不会因为短时间里投入了多少人力、物力、财力就快速建成。通过检查考评来看,“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已经成为法治江苏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考评与命名表彰是推动法治江苏建设的重要举措,一定要慎重对待,严格标准。
据介绍,江苏省将于四月份进行“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的首次命名表彰工作,以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激发各地创建工作积极性,从而推动全省法治江苏建设工作的整体开展。
仲崇涛 丁国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