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经济犯罪最高可奖30万
晶报讯 (记者 杨志敏)市民举报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最高将可能得到30万元的奖励。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了解到,深圳发布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公众举报违法行为,保障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该办法所指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范围非常广泛,诸如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制售有毒有害物品、开办无证诊所非法行医、非法传销、偷税逃税骗税、私宰生猪、侵犯专利、非法用地、违法建筑、非法房地产交易、无证经营“网吧”、非法从事营业性演出、走私贩私、非法营运、非法导游、违法收购井盖等公共设施、非法教学培训、非法从事职介婚介房介等活动都被囊括在内。
该办法明确规定对举报人的奖励“以物质奖励为主,精神奖励为辅。”同一违法行为被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的举报人。两人以上联名共同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奖金分配比例。
与该办法同时发布的,还有16个有关部门发布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其中规定,举报严重破坏和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最高上限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举报盐业违法行为奖金最高3万元;举报土地、矿产和房地产市场违法行为每宗举报奖励金不高于5000元;举报破坏和扰乱出版物领域违法经营行为奖励总额不超过5万元;举报违法餐饮经营单位每举报一个违法经营单位奖励1000元,奖金最高不超过3万元;举报有关工商违法行为并有罚没入库的,单案的奖励金原则上最高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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