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苏俄农民加入集体农庄
在一个落后的、小生产占优势的国家如何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列宁领导布尔什维克党进行了艰难的探索。为了应对国内外敌人的严重挑战,布尔什维克党决定在经济上实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主要是在城市实行供给制,中小企业收归国有;在农村实行余粮征集制,农民除口粮外,剩余粮食全部上缴国家。这一政策对赢得战争胜利发挥了重大作用,但也使国内经济状况日益恶化,社会矛盾不断激化。
1921年3月,俄共(布)召开第十次代表大会通过了由战时共产主义过渡到新经济政策的决议。
新经济政策的要点是,取消对企业的严格管制和全部国有化,企业可以出租给私人、外资;小工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不再受到限制;国家定价收购余粮改为依据市场价格收购;商业贸易自由发展。其实质是无产阶级国家利用市场经济的方法,发展社会生产力,以建立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列宁认为,实行新经济政策是探索建设社会主义经济真正途径的唯一方法,其成功与否将决定苏维埃政权的命运。新经济政策是对社会主义传统观念的一次重大突破,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成为此后一些社会主义国家改革开放的借鉴。随着苏联国民经济恢复的基本完成,联共(布)十五大决定实行农业集体化,由此放弃了新经济政策。邓小平同志在1985年曾指出:“社会主义究竟是个什么样子,苏联搞了很多年,也并没有完全搞清楚。可能列宁的思路比较好,搞了个新经济政策,但是后来苏联的模式僵化了。”苏联社会主义发展的曲折道路,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有益的鉴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