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唐河大桥违规收费6700万
本报综合消息 审计署昨日发布2006年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结果显示违规设站收费等做法给社会增加了较大负担。其中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被指“高价公路”,我省定州唐河大桥被披露累计违规收费6700万元。
审计署发言人说,一些地方政府和交通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把收费公路作为融资平台,在公路上违规设站,提高收费标准,将政府还贷公路随意转为经营性公路等。一方面,经营企业从地方政府批准的高收费期限和收费标准上获取收益,用来再投资政府指定的其他项目及弥补财政经费等;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也从包括公路等各种投资活动、企业经营收益中获得税收收入等。这种做法影响了政策目标的实现和效果,加大了社会负担。
审计抽查山东、北京等12个省(市)35条经营性公路,由于批准收费期限过长,获取的通行费收入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成为“高价公路”。按地方政府核定的收费期限和2005年收费水平,将增加较大的社会负担。
其中1999年,北京市将北京至石家庄高速公路北京段等3条已收费3至12年的政府还贷公路,划转给新设立的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使之变为经营性公路,并重新批准收费30年。其中,1987年开始收费的北京至石家庄高速公路北京段总的收费期限达到42年,按2005年收费水平测算,累计收费将达93亿元,为该公路建设时利用银行贷款的16倍;京津塘高速公路、北京京通快速路等项目也存在此类问题。另107国道河北省定州唐河大桥在建设过程中未使用银行贷款,但1996年9月建成后开始设站收费,2002年6月该桥向银行贷款90万元,至审计调查时累计违规收费6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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