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局多收0.5元 市民将其告上法庭索赔1分钱胜诉
本报宝鸡讯 (记者 王智)认为邮政局多收了自己0.5元,宝鸡市民蔡建洲将宝鸡市邮政局告上法庭,并索赔1分钱。25日,宝鸡市金台区法院判决,被告宝鸡市邮政局退还其不当收取的0.5元,并赔偿原告蔡建洲1分钱。
去年10月15日,蔡建洲在宝鸡市邮政局十里铺邮政支局邮寄一封特快专递,邮局收资费10.5元。但其中有0.5元找不到收费根据。为此,蔡建洲一纸诉状将宝鸡市邮政局告上法庭,要求其退还不当得利,向他本人道歉并赔偿交通、误工等费用1分钱。
宝鸡市邮政局解释,当日蔡建洲先是要以挂号信的形式寄出邮件,购买了一个价值0.5元的牛皮纸信封,后发现邮件超重,按照重量计算资费和特快专递无异,所以改为特快专递,但牛皮纸信封已经使用,才收了这0.5元。
金台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没有提供原告购买牛皮纸信封的证据,构成对原告财产的侵犯,属不当得利应予退还。原告没有提供其在此次事件中人格受到伤害的证据,故道歉不予支持。原告在此次纠纷有花费是客观事实,其要求1分钱的赔偿予以支持。宣判后,宝鸡市邮政局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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