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望仙坡小区业委会换届 选举闹矛盾打一场官司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王克础 实习生韦喜春)在一次小区业委会的改选过程中,同一单元的3名业主产生一系列矛盾,最后闹到了法庭上。
起因:选举生别扭闹上法庭
位于南宁市民主路的望仙坡小区,早在2003年就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由于账目不公开和收费告示问题,一些业主对第一届业委会产生了许多埋怨,并要求重新选举业委会。2006年,在小区业主梁女士的动员下,业主宁某、严某的女儿等人跟梁女士一起组成了筹备组,参加了第二届业委会委员的选举。2006年9月3日,选举活动在小区里进行。选举结果出来后,宁某等人被选为小区的业委会委员,梁女士落选。
后来,由于宁某的退出,小区进行了第二次选举,但并不成功。随后,筹备组解散,该小区的业委会也被取消,小区交给了望仙坡社区居委会来管理。
然而此次选举后,梁女士跟宁某、严某之间产生了一系列的矛盾,经小区居委会和派出所民警多次调解无效,双方最后闹到了法庭上。
去年11月9日,梁女士一纸诉状递到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要求宁、严二人各向她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
原告:揭发选举作弊遭报复
今年2月25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梁女士在法庭上称,从2006年6月份起,她和宁某一起报名暂时管理小区,起初两人的关系还相当不错。
2006年9月3日,小区进行业委会委员选举时,宁某用各种手段进行作弊。她与其他业主对宁某的行为进行了揭发,宁某没有得逞,因而对她怀恨在心。梁女士说,业委会选举之后,宁某曾扬言要报复她,并跟另一业主严某通过谩骂、威胁、骚扰等方式严重影响她的正常生活。比如,宁某等人经常在她家门口乱扔垃圾,乱摁她家的门铃;在小区内对她进行无理谩骂,往她身上吐口水;多次在深夜打电话骚扰她,讲一些威胁她人身安全的话,等等。为此,她曾多次到望仙坡社区居委会和公园派出所反映情况。
被告:原告捏造是非乱告状
被告宁某和严某则认为,梁女士采取种种非法手段侵害了她们的名誉权。
宁某称,2006年望仙坡小区业委会换届选举前,她们跟梁女士是正常邻居关系,无任何纠纷。换界选举时,她担任筹备组组长。梁女士落选后心理不平衡,多次到居委会告她,还在小区内到处跟其他业主说她选举作弊。由于梁女士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她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不久她便向社区居委会打报告,要求退出业委会的工作。业委会同意了她的请求,并由严某的女儿担任筹备组组长。
对于梁女士所说的“谩骂、威胁、骚扰”,宁某称,这纯粹是梁女士捏造出来的。她从来没有在她家门口倒垃圾,更没有对她讲过一句威胁人身安全的之类的话。
严某则称,由于宁某的退出,她女儿担任筹备组组长,负责选举的相关工作。那次选举之后,梁女士曾到她女儿的单位告她女儿选举作弊。她也因此被梁女士告上了法庭。
居委会:多次调解均无效
望仙坡社区居委会的赵主任说,在2006年望仙坡小区换届选举业委会之前,梁女士和宁某严某是正常的邻居关系。第一次选举之后,梁女士就到居委会举报说宁某等人选举时作弊。当时,房管所对选举进行了调查,确认第一次选举结果是合法的,并无作弊行为。
此后,梁女士多次到居委会反映宁某和严某在她家门口乱扔垃圾,在小区内对她进行无理谩骂,居委会曾多次派工作人员进行调解。
当天的开庭中,有几名业主出庭为宁某和严某作证,证明宁、严两人没有谩骂、威胁梁女士,只是双方因选举问题产生了很深的矛盾,以致最后闹上了法院。对于几个证人的证词,梁女士均称证人所作的是伪证。
最后,法庭宣布择日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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