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发生的浙江版“许霆案”至今未果
新快报讯 据新华网报道,面对出错的ATM机转款200多万元取出58万多元;犯罪嫌疑人被关押已1年;法院开过一次庭后做出退卷处理;检察机关对此案仍在调查之中。
唐军和唐光兄弟(均为化名)是湖南省炎陵县鹿原镇南冲村人,因涉嫌诈骗罪于2007年3月7日被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公安局执行逮捕。
他们的牢狱之灾缘于兄弟二人从出错的银行ATM机上恶意转款200多万元,并取出58万多元,事后他们将钱全部退给了银行,至今此案未果。
转账200多万取出58万
据两人的表兄罗芽娇介绍,3年前,两个表弟在家里辍学,“我把他们带到了宁波打工”。
2007年1月28日上午,唐军到公司附近的银行分理处将弟弟和他自己工资卡上的钱全部取了出来。
唐军发现弟弟的卡上还有4.49元的余额,以后他不想再用这张卡了,想把这4.49元钱也取出来,但没带弟弟的身份证,当晚7点多,唐军再次来到银行分理处的ATM机前,想通过转账的方式将弟弟卡里的钱转到自己的卡里。据唐军供述,他初始操作转账时,按错了一个数字,但是“奇迹”出现了:“后来我查余额,发现余额变成了45元。”
唐军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向警方供述:“我感觉到银行电脑系统可能有问题,钱会变多的。我想再试一下,我就又用弟弟的卡转账,还是转到我的卡上,我转了45元钱,我又查了一下弟弟卡上的余额,结果发现变成了90元。”
据鄞州警方调查,唐军当天晚上共转账21笔,计2254586.70元。2007年1月29日,唐军和弟弟一起到石契轻纺城边上另一家鄞州银行用弟弟的身份证又开了一个户头,转了60万块钱到新开的账户里。钱转好后,兄弟二人分几次取了出来,共取出58.9万元。
案发后积极退款
2007年1月31日,唐军给银行打电话核实是不是银行系统出错了,银行查账发现那张1841卡是负200多万元,后来他就把电话挂了。当晚,古林派出所接到银行报警后,在出租屋里将兄弟二人抓获。取出的钱如数退给了银行。
据案卷显示,2007年2月1日,唐光和唐军被警方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同年3月7日,经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以盗窃罪将其逮捕。2007年4月13日,检察机关向鄞州区法院提起公诉。2007年5月9日,鄞州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同年10月,法院将案卷退回了检察机关。现在此案在宁波市检察院等待进一步的处理。
律师认为两兄弟无罪
张朝惠律师接手此案后,呼吁有关方面不予追究唐氏兄弟的刑事责任。她曾给银行方面出具了一份建议书:本案发生的主要原因是银行银联系统出错,并且事发后唐军能主动打电话到银行,并能积极退钱,其情节显著轻微,建议银行给法院打报告,不予追究唐氏兄弟的刑事责任。但银行方面未理此事。
罗芽娇则将此事寄期望于广州的许霆案,“如果许霆将来被判无罪了,我的两个表弟也就没有事了,如果许霆被判刑了,我的两个表弟估计也难逃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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