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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28日讯(记者沈佳)太原市教育局今日就规范2008年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发出通知,重申严禁举行初中学校招生考试的工作纪律,强调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划片、免试、分配入学政策,对违反法律政策的明文规定,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组织或变相组织初中考试的学校,一经查实要严格执行纪律,严肃处理相关机构和责任人。
太原市教育局明确规定,全市公办、厂办初中(含完全中学初中部)招收的正式学生实行由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划片、免试、分配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的办法。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公办学校不得举行初中招生考试。任何民办初中(含完全中学初中部)严禁举行统一的书面招生考试;任何民办培训机构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以本市应届小学毕业生为主要对象,以各初中学校选拔新生为目的的任何书面考试和学科竞赛。
市教育局突出强调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纪律。公办学校违规者由主管教育部门就地免除校长职务;民办学历学校违规者由审批机关责令其停止2008年的初中招生,进行整顿;民办培训机构组织违规者由审批机关给予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并建议有关部门没收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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