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少女被疑小偷跳楼证清白
致残后状告室友和学校
晨报记者 陈文
两寝室群体失窃,惟独小灵(化名)未遭损失。在众人猜疑之下,小灵成了“小偷”。小灵经受不住流言蜚语带来的精神压力,竟从学校三楼一跃而下,想以此证明自己的清白。
昨天,南汇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诉状中,小灵表示,完全是因为7名室友“无端的怀疑、逼问和指责”,致她难以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而选择跳楼。而学校的不作为,也间接造成了悲剧的发生。
回放:失窃风波酿跳楼惨剧
17岁的小灵,是上海市材料工程学校南汇分校的住校学生。在学校,她轮流睡在12和13宿舍。事发前的一个星期,这两个宿舍陆续发生了失窃事件。先是小燕、小蔚(化名)分别丢了100元,再是小丹丢了80元。起初,女生们对此并未在意,直到去年5月下旬,窃案再次发生。这次,两个寝室里7个女生都不约而同地丢了钱,只有小灵毫无损失。
怎么就她没被偷?小灵自然成了室友的怀疑对象。“寝室里钱放在什么地方,她都知道,也只有她在两个寝室都住过。”庭审时,7名被告女生均认为,她们的怀疑并不是毫无来由。
“5月30日放学后,小燕等7名同学开始将我围堵在宿舍里,逼迫我承认偷了钱,一直逼问到晚上6点半,当天晚上又继续指责,第二天,这样的逼问甚至持续到凌晨2点才作罢。”因为伤病,小灵昨天没有到庭。她的诉状中,如此描述了那两天遭遇的猜疑和指责。
去年6月4日,经历连续两天的精神折磨之后,小灵难以自控。当天下午1点半,当她再次遭受同学的指责后,竟从学校三楼一跃而下。在跳楼前,她给室友小华发了两条短信———“我快受不了了”、“等120来了你们到窗口看就知道发生什么了。”
被告:悲剧发生是因其心理脆弱
虽然经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小灵腰椎压缩性骨折、马尾神经损伤、左胫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在法庭上,她的代理人认为,7名女生存在侵权行为,而校方疏于管理,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更存在责任。为此,小灵要求赔偿包括医药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在内的各类损失共计33万多元。
作为被告的7名女生几乎持有同一个观点:寝室失窃后,她们仅是怀疑而没有“逼问”,“只是用朋友的口气问她,是不是你拿了钱”,更没有持续到凌晨两点那么久。小灵采用跳楼的过激方式以证明自己的清白,主要原因还是她自身心理太脆弱。因此,出于道义,她们愿意作一些补偿,但并不同意小灵的赔偿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小燕和小华在庭审时都曾表示,第一次失窃后,她们找过教导主任,但学校未采取任何措施。第二次甚至找了校长,可校长只说了句“知道了”,便没了下文。小灵的代理人在法庭上也多次强调,学校的不作为,是跳楼惨剧的间接导火索。
对此,学校的代理律师称,学校在事发后尽其所能帮助小灵治疗,并主动承担了7万元的医疗费,校方已经尽到了足够的注意义务,由于小灵要求学校承担法律赔偿的证据不足,请求法庭驳回诉请。
目前,小灵仍休学在家疗伤。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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