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9日电(记者常志鹏)节能减排项目的投融资渠道顺畅与否,直接关系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28日在北京召开的“2008年中国能源投资论坛”上,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能源资源综合利用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王树茂介绍,对1997至2006年间的357个中国节能项目跟踪,节约1元能源费用的成本为0.21元。
许多节能项目可以在1至3年内回收投资。
这个数字无论对企业还是对投融资机构,都应该是投资和信贷的好项目。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国有五大发电集团所属的新能源公司及民营节能服务公司遇到的共同问题都是融资难。
记者随机采访中发现,一些企业代表反映,由于节能项目多是新技术,无法进行技术先进性可靠性评估;同时,在财务上,也无法对节能量和节能效益进行事先评估,所以多数投资机构对节能新项目投资谨慎。
针对这种情况,中国企业投资协会会长甘子玉说,中央财政已经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目前更迫切的是要建立一个有效的节能减排投融资机制。
他呼吁金融机构应该设立专门的节能贷款业务,鼓励企业通过市场直接融资。另外企业还可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加大企业节能降耗技术改造。
中国企业投资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负责人建议要加大推行“能效贷款、绿色信贷”建立“以奖代补、先建再补”的节能减排鼓励机制。
来自企业的代表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全面掌握节能减排政策法规和标准,增强授信工作的科学性和预见性。加强金融创新,积极开发与节能减排有关的创新金融产品。
据华夏银行北京分行的刘渺介绍,华夏银行靠控制风险的办法为节能项目投资。如对节能技改项目进行独立的项目备案、核准和环境影响评价;让耗能企业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担保,避免项目回款风险;无论项目大小,都由节能企业自筹30%的项目资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