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2月29日,新华网邀请到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张世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中华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郭军三位嘉宾就《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相关话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嘉宾张世诚认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不会影响投资环境,因为只有我们的劳动关系稳定了,才更有利于外商的投资环境。
主持人对劳动者就业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说到对就业的影响我想应该做客观分析,在法律实施前确实有一些企业采取集中清退职工的一些措施来规避他们认为可能会存在的风险,也有个别企业解散或者搬迁造成了部分劳动者暂时失去工作。但是这是在法律实施前一些用人单位的误读误解而采取的一些规避行为。
我们认为法律实施的初始阶段还会有一定的磨合,但是从长远来看,由于《劳动合同法》规范了劳动关系,将会有利于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而且会提高劳动者就业质量,使劳动者稳定就业,这个作用是积极的。
从目前来看,即使在实施的初始阶段,《劳动合同法》对就业的负面影响没有显现,我们可以用一组数据来说话:
据我部对全国94个城市职业供求信息进行的分析,2007年第四季度企业用工需求人数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1.2%,今年年初对劳动力市场调查统计也显示全国劳动力市场供求两旺,春节后我也到了广东和江苏都反映了这个态势,用人单位新增的岗位与求职人员都在同步增长。我们分析的数据显示企业用人需求岗位同比增加10.5%,一月份全国城镇就业人员新增83万,比去年同期在绝对量上是增加了的。
所以,从数据来看也应该说现在并没有表现出像有些专家学者推断、推理会出现的负面的情况。
网 友近期有部分外资企业搬迁的现象,《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会不会影响中国的投资环境呢?
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张世诚投资环境这个事儿可以说在《劳动合同法》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就有人提出这个问题了。当时有一个研讨会我没去,但是也看到了一些报道,说学者在上海开了一个研讨会,有些外资企业的代表冲击了会场(说得很抓人眼球),说要是这样的《劳动合同法》草案通过我们就要撤资了。有这样一个说法,当时我就说“谁也别吓唬谁”,咱们理性地谈问题,谈意见,我们都应当虚心地接受,去倾听人家的意见,不要说一些不实际的话。
这个问题也引起了我们的一些关注,我可以说一下我个人的一些经历。在一次国际研讨会上,一个国际劳工组织的官员,这个官员有一段时间是在越南工作的,越南的劳动法是2006年1月1号实施的,他作为国际劳工组织官员对越南制定劳动法提供了一些意见,临走的时候越南总理还给了一面锦旗以示奖励。我问他这《劳动合同法》要过了的话他们外资说撤资撤到越南去怎么办啊?因为他在越南工作的时间比较长所以我问他了这个问题。他的中国话说得很好。他说“你让他们去越南,越南的《劳动法》比中国的《劳动法》要远远严格得多”,现在有报道说一些企业撤资了,一些撤资的国家也很关注这些事情,但据我个人从媒体上观察到的材料来看(可能我说的不对),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我说他走就让他走,中国这么大,而且我们自己各个方面都在向更好的方向发展,包括我们的产业结构等等各方面,是一个好的时机。
但是总的来说,我认为不会影响我们的投资环境,我们的劳动关系稳定了,只能是更有利于投资环境。从我个人接触到的这些方面来谈,接触了不少的外资,包括外资企业商会,在征求《劳动合同法》意见当中他们很理性地提出意见,《劳动合同法》通过后他们准备全面遵守,有的人说这部法有没有通过全面的讨论,立法的过程中有没有不听一些企业的意见?不是这样的,刚才郭部长也讲了198100万条意见,其他条款几位都参与了讨论,是很理性的,包括外资的投资环境,常委会的组成人员都经过了充分的调查研究,审慎地做出了决定。
中华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郭军我相信这个问题的提出确实和近期的一些现象有关。现在确实存在着一些,特别是一些小的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来料加工等简单的劳动密集型生产的企业,确实有一种撤离中国大陆地区的现象。这个问题其实和刚才谈到的用工成本的问题也有一定的关联度。
刚才张主任谈到有些外资企业的代表组织对《劳动合同法》的质疑,这个问题我确实也做了一些了解和研究,包括到中国美国商会。通过沟通后,我们发现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有三分之一是有很多共识的,有三分之一的意见是因为他们对这些条款的原意和操作不太了解,还有一些基于不同的立场有不同的意见。但是会不会导致大规模的企业撤资呢?那么外商投资可以跑,中国民营企业也可以说我歇业了,但是我们看到好像目前这种问题并不是像想象的或者像社会上讲的那么严重。部分外商投资企业撤资确实需要做理性分析,一是看看都是什么企业,据目前了解都是港台企业规模小的来料加工,还有一些韩资企业,从经济发展规模状态来看,市场经济每年企业有生有死,韩资企业在中国大陆地区大概有一、两万家,20%的每年自然增减就是这个数字。特别也赶到春节很多员工回家期间,部分企业就借这个机会进行自己的经营结构调整,包括投资意向可能也有一些考虑。
我们说外资企业的撤离有他自身的原因,有些是他经营发生困难;还有是大的环境,比如我们关注大环境,要求节能减排,有的小企业在这方面无法解决这个问题。包括税收的变化、汇率的变化等原因却归罪于《劳动合同法》,说《劳动合同法》将影响到中国的投资环境,我觉得这恐怕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误导。
那么什么叫好的投资环境呢?好的投资环境就是整个中国经济整体发展是健康的、可持续的。《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将使劳动关系在相对的前提下稳定下来,劳动者有一个很好的素质提升空间,企业和劳动者有一个很好的互利共赢的磨合,我觉得这是《劳动合同法》应该起到的很好的作用,就是使中国的劳动环境规范、有序、合法。
(责任编辑: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