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3月1日电(记者邹兰)天津市今年将建立统一的就业失业管理制度,对外来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就业失业登记,核发就业失业证。
据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于茂东介绍,今年,天津将着力推进城乡平等就业。
外来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将与城市人口一样,享受平等的就业服务。
他介绍说,外地与天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城镇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失业后就可进行失业登记,符合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为了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天津今年还将充分利用社会培训资源,根据农民工特点,调整培训考核标准,推广专项职业能力证书。预计今年全市将培训农民工15万人,培训费用由劳动部门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