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提高干部选任民主决策质量 充分发挥省委全委会作用,运用差额民主推荐和票决方式产生16名市厅级党政正职人选 29日下午,广东省委召开全委会,在首次由全委会民主推荐差额人选的基础上,按程序投票表决产生16名市厅级党政“一把手”人选。
这是广东省委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解放思想,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组织工作的重要举措。
今年,广东在先前无记名票决干部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重要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围绕发挥好省委全委会决策作用,从规范初始提名入手,改进程序,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力求把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廉洁自律、善于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重要领导岗位上来。
民主推荐、票决人选是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1月25日,广东113名省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现职副省级领导干部以现场写票投票方式,从全省符合条件的2000多名干部中,民主推荐出20名初步人选。经过为期一个多月的考察、公示、民主协商等程序后,省委全委会又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产生16名市厅级党政正职人选。经省委全会票决通过拟任或推荐人选,将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或进入选举程序。
广东结合省级领导班子配备改革新情况,对干部选拔任用提名、考察、决策、监督等各具体环节,按规范化、制度化要求,逐一下功夫予以改进,确保提高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决策总体质量。如提前预告、发送《干部名册》,使参加民主推荐的同志有充分的时间考虑、酝酿人选;全委会成员差额推荐、省级领导干部个别谈话推荐以及到有关市和单位进行民主推荐,相互印证,省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后确定考察对象;干部公示移到常委会讨论决定前,以便更好地实施监督;进行民主协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拟任人选的意见,充分了解人选的社会公认度;拟任人选现场专题发言,增进委员对人选的直接了解,等等。
这些新举措得到省委全委会成员的充分肯定。据悉,广东此次改进选拔任用重要干部方式,在省管干部层面,促进了干部交流,优化了干部结构。产生的16名人选中,涉及珠海、阳江、清远、揭阳、云浮等5个市和人事厅等7个厅局,珠三角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干部交流占了半数。“60后”年轻干部9名,女干部2名,省直厅局长中还增加了1名党外干部。(记者江日辉)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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