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求合葬 母亲起诉亲儿
昨日9时,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北门人民法庭对“84岁老人状告次子讨要亡夫遗骨”一案进行了一审开庭审理。距离2月27日孔泽云状告长兄孔泽林侵犯其名誉权刚好过去一周,与上次庭审八旬老母两次怒打儿子的戏剧性场面不同的是,这次86岁的孔淑华并没有能够在庭审现场见到被自己推上被告席的小儿子孔泽云。
一审 庭审现场
被告没有出席
正因为想不明白自己的老伴孔广华为何两次“失踪”,当86岁高龄的孔淑华老人在大儿子孔泽林的搀扶下刚一走进庭审现场,迫切的目光立刻在室内搜寻小儿子的身影,然而让她失望的是,孔泽云昨日并没有现身庭审现场。
“我一直都在找老伴,只想与他安葬在一起……”庭审现场孔淑华老人反复说着同一句话,称这是自己唯一的心愿,只要一提及老伴,老人立刻泪流满面。孔淑华认为,自己与孔广华是合法夫妻,孔广华去世后于2007年6月13日在昆明殡仪馆火化,此后其骨灰被寄存于殡仪馆的骨灰盒室,但该骨灰盒于同年6月16日就被孔泽云取走,此后一直下落不明,令孔淑华等家人十分悲伤。为了在孔广华每年的忌日让亲属们能够祭奠骨灰以托哀思,孔淑华向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孔广华的骨灰盒,维护原告的祭奠权等合法权益。昨日9时,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北门人民法庭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开庭审理。
孔泽云的代理律师冯进在庭审开始前根据被告孔泽云的意愿作出了一点重要说明,即在整个庭审过程中但凡提到其父的名字均使用原名“蔡宗汉”,而非入赘孔家后更改并使用了多年的“孔广华”。庭审结束后,记者就孔泽云缺席一事向其代理律师进行询问,冯律师解释孔泽云不愿与自己的母亲在法庭上相见,怕伤害彼此的感情,当然也是为了避免此前曾发生过的不愉快再次上演。
争论 次子无权
处理父亲后事?
庭审一开始,双方的争论焦点就迅速集中在被告孔泽云是否有权独自处理父亲的身后事。孔泽云的代理律师认为,将孔广华的骨灰以原名“蔡宗汉”安葬于大理宾川是依据孔广华本人“认祖归宗”的意愿和授权,盖因孔广华生前曾多次以口头及书面形式把此事委托给小儿子孔泽云办理,并且还出示了一份落款为“申明人:孔广华”的《郑重声明》。代理律师表示被告孔泽云以此作为父亲的遗嘱,只是为了帮父亲完成最终的心愿,并且在此过程中已经告知所有亲友有关后事处理的方法,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假如孔家人愿意,仍然可以前往大理宾川扫墓以寄托哀思。
在断然否认曾经接到过来自孔泽云通知的同时,原告代理律师出示材料说明孔广华与孔淑华曾于2002年购买一块墓地,这证明孔广华生前已经对身后事作出安排。而被告持有的《郑重声明》落款时间为2005年8月31日,此时孔广华长期身患脑血管疾病,加之年事已高,声明并不一定代表他的真实想法,即便老人有此意愿,也应该与子女们一同商量后再做决定,孔泽云无权将父亲的骨灰运往别处安葬,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孔广华的骨灰盒,纠正现葬于大理宾川的不妥行为。由于原告方质疑该声明的笔迹并非出自于孔广华本人,对其真实性也并不给予认可,但是否申请司法鉴定还未达成一致,因此法庭将择日宣布判决结果。
本报记者 唐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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