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控制无特定用途的融资规模
宋蕾
昨天,国家发改委在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下称《报告》)中指出:从紧安排融资规模,合理把握直接融资节奏,特别是控制无特定用途的融资规模。
发改委是在控制货币供应量和信贷过快增长的举措中,指出上述意图的。发改委还表示,目前仍将实施从紧的货币政策。要综合利用利率、公开市场操作、存款准备金率和“窗口指导”等货币政策工具,发挥特别国债的对冲作用。
发改委还指出,目前要着力改善贷款结构,积极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三农”、服务业、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节能环保、区域协调发展以及扩大就业等方面的贷款支持,控制中长期贷款规模,特别是要严格控制对“两高”项目和产能过剩行业劣质企业的融资。
事实上,虽然再融资行为是上市公司的市场行为之一,但在当前执行从紧货币政策的宏观调控背景下,调控部门不得不提防一些上市公司的盲目再融资,防止资本市场的“价格泡沫”。
不久前,证监会就针对再融资公开表态时强调,上市公司再融资要慎重考虑筹资规模和时机,考虑投资者承受能力,证监会将严格审核上市公司再融资。而昨天发改委提交人大审议的《报告》也在宏观调控举措中,新增了“控制无特定用途的融资”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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