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中,只有西藏地区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属于正常。”在全国政协的分组讨论会上,中国计生协常务副会长、民进中央副主席潘贵玉委员说,目前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在110以上的有27个省(区、市),占全国总人口的92.82%。
出生人口性别比是指平均每出生100名活产女婴所对应的活产男婴数。这个比例的正常范围是103~107。
据了解,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攀升,按照国家计生委提供的数字,到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已经达到117。
“虽然2000年以来,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速度有所减缓,但仍保持上升态势。”潘贵玉说。
据潘贵玉介绍,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在农业人口和农村地区更为严重。2005年全国农业人口出生性别比为121.97,非农业人口为113.24。2000年以来,农村出生人口性别比一直在122以上,城市为115左右。
从胎次看,二胎以上怀孕时性别选择比较严重。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一胎出生性别比为108.41、二胎为143.22,三胎及以上高达152.88。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2000年0~9岁10个年龄组中男孩比女孩多1277万。除去自然多出的部分,有几百万女孩没有出生或出生后夭折。
潘贵玉表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会导致很多社会问题。比如,相对集中的单身男性群体缺乏正常的家庭生活,生理需求难以得到正常满足,非婚性需求增加,增加了性犯罪的可能性,骗婚、买卖婚姻、性暴力、拐卖妇女和女童等丑恶的社会现象都有可能增加,对社会伦理道德造成冲击。
“以家庭养老为主要方式的农村人口,特别是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其性别比升高将造成大批男性青年难以组成家庭。”潘贵玉说,择偶困难与经济贫困叠加,会阻碍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一批终身未婚的无子女老人“老无所养”,将加重国家社会保障的负担。
为此,潘贵玉建议:修改《刑法》中有关条款,应研究在《刑法》中增加处理“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手术”(简称“两非”)涉案人员的相关条款,确保女婴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应建立一个国务院协调会议制度,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高层协调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参与“两非”活动的在职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公检法部门要加大力度打击溺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女婴生命安全。
潘贵玉同时认为,应取消现行生育政策规定的一二胎生育间隔。“影响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人利用现行生育政策有关一二胎间隔4年的规定,合理地进行生育性别选择。”潘贵玉说,一些符合二胎生育条件的人在生了一个女孩后,抢先再怀孕,然后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若是男孩则设法保留,若是女孩则以间隔不够为由申请终止妊娠。计划生育部门无法甄别其真实目的,只能按“计划外”处理,批准引产手术,由此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
根据有关专家测算,如果取消一二胎间隔规定,在今后50年内,对全国人口总量增加的影响最大不会超过830万。
潘贵玉建议在农村设立“生养女孩奖”。“从我国目前的财政情况和预测得奖人群来看,设立此项奖励不仅非常必要,也完全可以承受。”潘贵玉说。
温家宝总理今天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和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本报北京3月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