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听必涨”,我国的价格听证制度运行到现在,听证会的目的和结果都是价格上涨,从来没有开过降价听证会。
致公党中央就此问题向大会提交提案,指出当前的价格听证制度没有降价方面的相关规定,空缺了降价听证会的职能,与百姓的心理预期仍有差距。
“价格听证是用来收集社会各界人士对价格调整看法的方式,涨价和降价都应该是价格听证会制度的内容。”来自我省的全国政协委员刘玉岭3月5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也十分认同,当前的价格听证会忽略了降价职能。
刘玉岭委员建议,价格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物价部门应该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地召开价格听证会,广泛征集听证代表,根据市场变动随时对列入价格听证目录的产品和收费项目进行调整,通过听证会决定应该涨价还是降价。
致公党中央的提案建议建立降价听证会的相关机制,出台能让市民对降价提出申请,再由物价部门负责组织听证会的相关制度,所需费用纳入年度价格听证预算中,由政府承担起降价听证的相关工作,为百姓提供一个更能民主参与决策的途径。
提案还提出,当前价格听证代表构成缺乏广泛代表性,不能充分代表广大消费者;听证过程透明度不够高,代表意见是否被采纳没有形成反馈机制;价格听证目录范围过窄,很多市民普遍关注的项目没有被列入目录。
针对这些问题,提案建议出台《价格听证代表制度》,对听证代表的资格、产生方式、权利、义务和应遵守的规章制度等进行明确细化;扩大价格听证的透明度,建议形成价格听证现场直播的制度。规定凡是价格听证会,都应该实行现场直播的报道方式,出台价格听证结果反馈机制;出台《价格听证目录》,经有关机构和部门严格讨论决定,将一些不在文件目录但又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的项目纳入到听证目录范围,如交通工具票价、公共场所空调收费、垃圾处理费、幼儿园收费等。(王丽) (来源:燕赵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