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下院拒绝公投拟直接批准
以避免《里斯本条约》重蹈《欧宪》流产覆辙
据新华社专电 英国议会下院5日经过激烈辩论,否决了在野保守党提出的就《里斯本条约》举行全民公决的提案。这意味着英国将通过议会决定是否批准《里斯本条约》。
下院经过6个小时辩论,以311票反对、248票支持否决提案。提案遭否决意味着议会掌握了批准《里斯本条约》的权力。路透社报道说,下院可能在下周批准《里斯本条约》。
保守党为此攻击工党政府违背诺言。布朗的前任、英国前首相布莱尔许诺就《欧盟宪法条约》举行全民公决。保守党、工党和自由民主党在2005年大选中都宣称,将给选民投票机会决定是否加入《欧盟宪法条约》。
布朗反驳说,《欧盟宪法条约》与《里斯本条约》不同。“如果《里斯本条约》是宪法性质条约,我们自然会举行全民公决。但欧盟宪法的概念已经被抛弃了”。然而保守党官员认为,两条约实质内容相差不大。
按照程序,下院批准《里斯本条约》后,上院将就这一条约举行辩论。上院可以推迟、但无权阻止批准这一条约。
英国外交和联邦事务大臣米利班德说,如果英国对《里斯本条约》说“不”,英国将在欧洲遭到边缘化。
负责欧洲事务的国务大臣吉姆·墨菲说,欧盟成员国中,只有爱尔兰将就《里斯本条约》举行全民公决,其他国家都将通过议会批准条约。
法国和荷兰2005年在全民公决中否决了《欧盟宪法条约》,欧洲一体化进程遭受重大挫折。
欧盟27个成员国领导人去年12月签署了旨在取代《欧盟宪法条约》的《里斯本条约》。根据规定,条约签署后将交由各成员国批准,在各国批准后于2009年1月生效。法国、匈牙利、马耳他、斯洛文尼亚和罗马尼亚等5国已正式批准《里斯本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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