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暂住证“价值”27万
因为办了暂住证,遭遇车祸后,死亡赔偿金从10万一下变成了几十万。近日,南京玄武警方赶赴火车站、长途东站等流动人口密集场所展开宣传,玄武警方用这么一个活生生的事例提醒广大准备来宁找工作的外来人口,暂住证是维权的基本保障,一定要及时办理暂住证。
张明和李娟夫妻俩是安徽来安人,2004年,两人结伴来到南京,在玄武区某电子公司打工,张明干的是电工,李娟干清洁工。几年里,两人省吃俭用,挣来的钱几乎都补贴给老家,用于赡养老人和供孩子读书。2007年春节前,夫妻俩早早结束了手头的工作,高高兴兴回老家过年去了。没想到,大年初四这天上午,一场惨剧发生在村外破旧的公路上。李娟坐着别人的拖拉机去串门,半道上,拖拉机后轮在一个大坑里颠了一下,正坐在拖拉机拖斗后面和别人谈笑的李娟猝不及防,一下子从拖拉机上摔了下去。而更让李娟的同伴惊骇万分的是,拖拉机后面有一辆大客车疾驶而来,虽然司机看到李娟掉下来并采取了紧急刹车措施,但由于速度太快,大客车带着尖锐的刹车声,从李娟身上轧了过去。送到医院后不久,李娟终告不治。
事情发生后,张明悲痛万分,决定向客车和拖拉机驾驶员索要赔偿。客车驾驶员称,他愿意赔偿,但按照当地的生活标准,只能赔8万余元。张明不满对方的说法,“我们两口子都是在南京工作的,工资比来安高得多,你们得按南京的生活标准赔”。由于对方坚决不肯,张明将对方起诉到了当地法院。当地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明两口子已经在南京生活了三年,应当按照城市人口生活标准赔偿。最终,法院判决肇事驾驶员的老板高某和拖拉机驾驶员共同赔偿张明35万多元,因拖拉机驾驶员根本没能力赔偿,法院判决由高某一人赔偿。高某不服,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结果被驳回。一波三折之后,张明最终获得了应得的赔偿。“暂住证就是最好的维权工具,希望广大外来务工人员认识到这一点,积极办证,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文中当事人为化名)(武公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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