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12月开始,一些经常往返于京秦高速公路的司机都惊奇地发现,身着路政制服,头戴路政头盔的京秦高速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又多了一件“先进武器”——那是京秦高速公路管理处结合路政工作实际情况,为各基层中队、治超站配备的警用头盔式摄像机。
在京秦高速公路于2006年在河北省范围内率先于北戴河连接线30公里处实施全程监控后,为路政执法人员配备警用头盔式摄像机的新举措又在全国交通路政系统开创了先河。
秦皇岛路政队员赵晓光对头盔式摄像机进行介绍并对具体使用方法进行示范。赵晓光介绍说,这种警用头盔式摄像机的主要设备是一款硬盘式多媒体播放器外接一个高清晰微型摄像头,能摄录任何外部环境而不需要其他光源,可以连续录制一小时的视频文件,并使用慢镜头来录制详细情形。摄像头配合头套使用,安装在头盔上,用外置线控操作录像和待机,操作容易方便。播放器储存的信息资料可以被大多数的播放软件使用,直接用电脑播放,重要的可以刻成光盘保存。“不信,你看,挺简单的。”他一边说一边将带有摄像头的黑色头套固定在头部,戴上路政头盔,将摄像头固定在头盔侧面,将摄像头的位置与眼睛置于同一高度,然后把手放在线控上,打开了电源。接着,他在一个银灰色的,如一般读卡器大小的播放器上选择进入录像程序,按动录像键开始录摄。在录像键关闭后,所录制的文件自动保存在文件目录里。按一下回放键,就把刚才摄录的情形清晰地再现了一遍。“这个硬盘式多媒体播放器体积小,可以挂在腰间也可以放在上衣口袋里,拿着特别方便。操作起来也简单,在摄像的同时,还能让我们腾出手来做其它事情。音像资料的保存整理也容易。平时上路,我们可以随时记录路上发生的所有情况,人眼看到哪里,摄像头就拍到哪里,有助于我们路政队员取得翔实的第一手现场资料,减少了矛盾激化。”赵晓光如是说。
笔者按照讲述的操作方法进行了现场操作,效果果然不错。随意打开一个视频文件,两个小男孩低头陈述的镜头便一下子跃入眼内。这是2008年1月5日查获的一起偷卸高速交通设施零件的案子。那一天下午三点,秦皇岛路政队队员刘林上路巡逻,至京秦高速下行289公里处时,他忽然发现一辆自行车停在路边上,车筐里装的满是螺丝、螺母和顶盖冒儿。四个小孩在偷卸护栏板上的螺丝和立柱上的顶盖冒儿。看见路政车,两个小孩箭步如飞地跑了,刘林急忙拦住了剩下的两个小孩。经过询问,这几个孩子是杨各庄小学五年级学生,偷卸护拦板螺丝、立柱顶盖冒儿是为了卖废铁换零花钱。刘林记下了几个小孩的学校、家庭地址,把他们带到高速交警大队,请来了学校老师和家长,耐心进行了说服教育。在录摄的片断中,时间、地点、人物、证据等全部都用语音和视频文件纪录了下来。证据确凿,对于破坏路产路权的不法分子来说,想不认账都不行。同时,头盔式摄像机也是对路政队员上路工作时冷、横、硬等一系列不文明执法行为的内部监督有效手段。
那么,是什么原因促使京秦高速公路管理处为路政队员配备警用头盔式摄像机?这还得从2007年11月12说起。那一天晚上,中央电视台报道了江苏徐州的一位民警成功研制警用头盔式摄像机并在公安系统投入使用的消息。听者有心,管理处主管路政工作的陈将副处长灵机一动。“我们的路政队员也配带头盔,如果以路政头盔为平台,像警用头盔式摄像机一样,将高清晰摄像头固定在头盔侧面,随时录摄路政队员执法情况该有多好!”说做就做,在证实了可行性之后,经过多方联系,我处购买了17台警用头盔式摄像机,发放到唐山、秦皇岛、迁安三个基层中队和山海关治超站的外业中队。自下发之日开始,各外业中队队员在上路巡逻、执法时都带上了头盔式摄像机,对路政队员每天上路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录像。
为了充分发挥警用头盔式摄像机的作用,切实规范路政外业执法工作,监督执法人员的行为,有力打击扰乱执法工作的非法分子,管理处于2007年年底下发了《头盔式摄像机使用管理办法》,对头盔式摄像机的保管、使用、资料保存、督查和管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要求规定,视听资料的保存期限为1个月,对于施工路段标志、事故现场、违章建筑等重要资料保管期限为1年,保存期限届满后,需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由内业中队中队长删除。各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视听资料档案交到路政支队审查。路政支队指派专人对各单位制作的视听资料进行定期抽查,每月不少于两次,抽查结果将作为季度考核的一项成绩。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人为破坏情况,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予以相应处分。
《头盔式摄像机使用管理办法》下发后,路政队员在外业执法时,都对交接班状况、重要执法过程、事故现场、违章建筑、施工路段标志状况、特殊路况及其他情况进行了摄录(每日摄录时间不少于1小时。)视听资料专门档案也在各单位设立起来了。各外业中队还在本中队电脑中设立了视听资料下载专区,由外业中队执法人员在每天下班前将当日视听资料下载至本中队电脑中建档予以保存,并填写视听资料制作记录,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人,经内业中队长审核后统一归档。
警用头盔式摄像机在京秦处路政系统的使用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关注。目前,配备警用头盔式摄像机的举措已经在项目办路政系统进行了推广。事实证明,配备警用头盔式摄像机不但加强了京秦路政系统的内部外部监督,实现了由现场监督向全方位监督的转变,推进了高速路政工作的数字化管理进程,而且,对不法分子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宁东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