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调解离婚案的法官真诚劝告:好离好散是好选择
本报讯(记者周贤忠、通讯员白丹)现代社会已经对离婚抱有宽容态度,离婚变得简单了。但实际上,离婚依旧是艰难的历程,每天,依旧有相当多的夫妻在法庭上争吵不休,把婚姻演变成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好离好散”只是局外人看到的表象。
3月6日,皇姑区法院王淑娟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结合自己参与审理的三起离婚调解案件,真诚劝告“分手夫妻”,和解离婚,是对双方都有利的最佳方式。
解开死结男方让住房
张女士第二次被丈夫起诉到法院离婚,她认为丈夫有外遇想抛弃自己,出于一种报复心理以感情未破裂为由死活不同意离婚。她的丈夫不承认有外遇,张女士又拿不出证据,法官无法认定男方有过错直接判其给女方赔偿,只好寄希望于调解。首先,法官向张女士讲清感情对婚姻的重要性,奉劝其自立、自强,勇敢地面对现实、面对生活,使其不得不承认与丈夫已无和好可能。同时又通过对其丈夫入情入理的思想疏导,使其放弃了较大的财产利益,将一花园小区建筑面积为70多平方米的私有住房让给了女方,自己甘愿住一建筑面积仅为十几米的公有住房。张女士高兴地对法官说:“在法院遇到你这样的好心人,真是我不幸之中的万幸。”
法官苦劝女方获补偿
王女士面对丈夫起诉离婚表现得很气愤,法庭上她拿出用以证明丈夫有外遇的录音证据,痛斥丈夫。她表示同意离婚,但要求丈夫给付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金。男方否认自己有外遇,认为妻子无权要求赔偿。因证据不足,法院无法以判决的方式保护女方,只得依靠调解。法官根据女方身体不好且无固定工作而男方有稳定工资收入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妇女权益的角度出发,教育男方应尽一个丈夫的责任,讲一点做人的良心……在法官苦口婆心地说服下,男方终于给女方拿了一万元的经济补助款。
以情感化男方终让步
李女士婚后不久就连续做了两次大手术,基本失去了生育的能力。其丈夫在妻子术后一年内,两次起诉离婚。李女士认为丈夫是想甩包袱,故要求对方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款作为离婚的条件。其丈夫认为李女士身体基本恢复健康,可以工作,有生存能力,故不同意女方的要求。法官考虑到女方离婚后无住房且身体较虚弱,暂时不能工作,应属生活困难,故对男方耐心说服,让其考虑一下与妻子过去的感情及妻子现实的困难,树立责任感、讲点同情心,努力帮助其妻子渡过生活的难关……最终,男方在因共同生活而负债的情况下还给女方筹措了1万元的经济补助款,使李女士近期的生活有了保障,同时她也从中找到了心理上的平衡。李女士事后给法官送来礼物,表达谢意,法官谢绝说:“你的满意比什么礼物都珍贵。”
好离好散互让避纠缠
在司法实践中,王法官认为,以限制离婚来保护妇女是一种退步,婚姻关系是由男女双方构成的,有爱情的婚姻才是道德的。有些确实是双方感情破裂,实在无法继续维系婚姻关系,而且经法院调解无效。在这样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判决双方离婚。在判决前,法官会尽可能地进行调解,保护弱势一方的利益。
调解离婚至少有三个好处:第一,结案快。普通程序的民事案件一般需要3个月审结,即使简易案件也需要一个月,而离婚案件时间就更长了。而双方达成和解后,法官可立即制作调解书结案,当事人省去了很多时间和精力。第二,有利于执行。在调解的情况下,当事人一般都会主动履行调解内容。而判决后当事人如果不履行判决内容,另一方还要申请强制执行。第三,可使双方好离好散。所以对每一对即将走出“围城”的离婚当事人,特别是对其中急于摆脱婚姻的一方,要重视离婚调解环节,该让步时就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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