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二庭副庭长郭立新。
1992年大学毕业,郭立新被分配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庭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审判长,现任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二庭副庭长。其所承担的几十起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刑事犯罪案件,均无超审限,无矛盾化,更无一错。
在担任审判长期间,郭立新先后主审了震惊全国的高级法院女法官被杀案;被列为重大专案的欧可等18名被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案件材料150册;山西省近年来罪犯级别最高的省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啜文夫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对于可能影响定罪的每一个情节,郭立新都不会放过。
在审理上诉人赵某犯职务侵占、票据诈骗罪一案时,赵某对职务侵占一节提出异议,该案涉及大量票据,但为了把事实查清,郭立新不怕烦琐,对所有票据展开分析,并虚心请教民庭同志,仔细分析该罪名的构成要件,终于确认该起事实属于经济纠纷,不能认定为犯罪,依法做出改判,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上诉案中,郭立新在仔细阅读过程中发现其中一名被告人的基本身份与其判处过的一名罪犯身份非常相近,但原审法院并未认定该被告人有前科,经调查此案是在其缓刑期间又犯罪,应撤消缓刑,数罪并罚,被告人抱着侥幸心理企图逃避打击,最终受到法律严惩。
本报记者 曹秀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