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田(左)向律师咨询 ■王春胜/摄 |
为使乘客财产不受损,将骗子打成植物人
“英雄”已被调查三年
■3年前,售票员老田阻止4名骗子行骗,用抢过来的铁棍将一骗子打成植物人, 两天后仨骗子落网
■这位颇具“英雄”色彩的售票员,涉嫌防卫过当被警方调查了3年。几天前植物人死亡,警方再次传唤老田
■律师:根据老田讲述分析 ,其行为属于无限度防卫
■警方:从调查证据来看,对防卫过当暂时无法定性。但也无法认定为正当防卫,所以案件一直调查至今
■记者 王春胜/报道
老田,一个血气方刚的汉子。
但把骗子打成植物人的老田,3年来却一直闹心。警察在3年间没少传唤他,究竟是做对了,还是做错了,老田一直想不清,他最希望的是那个变成了植物人的骗子有一天醒来,在接受警方调查时能说句公道话。可是几天前,他最后的这点希望还是破灭了,那个当年在他的车上因为行骗,被他打成植物人的人死了。
而接下来的事儿,让这位当时在许多人眼中颇具“英雄”色彩的老田心情跌入谷底。就在几天前,死者家属又一次找到公安机关,说他当时的行为是防卫过当,为此警方又一次找到了他。但是老田感觉自己委屈。老田说:“我不想当英雄, 可也不该成犯罪嫌疑人呀。”而对此案,警方也很挠头,因为从证据方面看,对老田的行为暂无法定性防卫过当,也无法认定正当防卫,所以该案一直调查3年没有结束。
夺过铁棍打跑骗子
3月4日,记者在工农大路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见到了老田。警方的调查持续了3年,一天没有结束,他说心里就总不落底,不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虽然警方并没对他采取强制措施。
老田在2005年的时候曾是长春至太平川客车上的一名普通售票员。老田说,2005年3月25日下午,客车停在绿园区火烧李的长途客车停靠站,这时上来4名神态诡异的男子。他们经常在长春至长岭的客车上用易拉罐、秘鲁币行骗,老田一眼就认出来了。看到骗子已经摆好了行骗阵势,老田假称车上空座都有人,要求他们下车。行骗还没开始就被老田搅了好事,引起4名骗子不满。4名骗子大骂老田,并下车找来一根铁棍动手打老田,厮打中,老田夺过骗子手中铁棍,这时候,恰好另一骗子手拿砖头向他砸来。老田见状,赶紧用夺过的铁棍抡了一下,骗子趁乱逃跑。
事发后仨骗子落网
老田和骗子厮打时,自己也被铁棍打伤。随后他赶紧报了案。接到报案后,民警通过有一人被铁棍打中,分析骗子可能到医院去治疗。3月22日,民警在铁北医院210病房,将其中3个骗子抓获,另一骗子趁乱逃跑。
说话间,老田还拿出了当年长春市各家媒体对抓获骗子的报道。报道称,骗子被抓后交待用“傻子中大奖”的方法引诱被害人上当,仅在一年时间里,作案40多起,涉案金额高达20多万。
骗子被打成植物人
骗子落网,老田喜出望外。但是他在接受警方调查时得知,他当时从骗子手中夺过铁棍后,抡了一下用砖头砸他的骗子,结果打重骗子头部,几天后骗子成了植物人。为此,老田也涉嫌防卫过当、故意伤害接受警方调查。
面对警方的调查,老田说,自己阻止行骗,是为乘客财产不受到损失,却惹来了麻烦。事后,周围的人认为老田完全可以不管此事。对于骗子被警察抓获,老田表示,如果不是他阻止行骗,骗子也不会尽早落网。在当时骗子落网后,还有很多人建议他申报见义勇为,但是老田没申报,他说“我不想当英雄,但我真的也不该成为犯罪嫌疑人。”
3年后植物人死亡
老田说,3年来警方并没有结束他涉嫌故意伤害的调查,找过他10多次。他每天24小时开机,保证警方随传随到。最近几天,被他用铁棍打伤的植物人死去,死者家属也一直找警方,说老田用铁棍将人打成重伤的行为是防卫过当,为此警方的调查也一直在进行。事情过了3年,老田的心情愈加沉重。
3月 5日,记者采访到了3年前目睹老田与骗子厮打过程的历先生,当年他就是车上的一名乘客。“我在车上看到老田不让4个男子上车,当时大家还想不明白,车上有座为啥不让他们上车呢,没想到那4个人竟然动手打起人来,老田将他们打跑了。后来大家才知道原来那几个人是要上车骗钱的。”历先生证实,老田的确是因为阻止骗子行骗与骗子发生了厮打。
3年来调查未结束
老田涉嫌防卫过当一案为什么调查3年没有结束?公安机关为什么没有撤销对老田的调查?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昨日来到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分局。该分局的一位负责同志说,案件发生后,办案民警就对双方当事人以及目击者取了笔录,并做了大量调查。因为其中有一个与此案有关被打成植物人的张某。家属认为老田的做法属防卫过当,张某的叔叔也多次找过警方。老田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从整个案件证据来看,无法说明老田的行为防卫过当,也无法认定老田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因案件存在争议,需要补充证据,因此该案调查一直没结束。
为了解事件整个经过,绿园分局局长曾到松原被打成植物人的一方调查取证。前几天,植物人死亡,也做了尸检,主要是看3年前被打成植物人的张某之死是否与老田有直接关系。该负责人同时表示,他们会认真研究此案,必要时会请示上级领导和专家认真研究此案,一定秉公处理 。
为此事,老田也没少往律师事务所跑,咨询费没少花。3月8日,老田又跑到了律师事务所,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的李鹏律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李律师说,从老田讲述的情况看,从老田认出4个骗子,到老田阻止骗子行骗,对人对己采取的都是保护措施,属于合法行为,从这个方面分析,其防卫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且该不法侵害行为应当认定为正在进行时,属于无限度防卫的范围,尽管致侵害人植物人3年后死亡之后果,亦应认为并无过当,属于正当防卫。
李律师称,但这仅仅是根据老田讲述得出的分析,毕竟时过3年。现在公安机关调查并没结束,一切都要看证据。听到律师的解释,老田表示他一定好好配合警方调查,他盼望案子早一天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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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正当防卫
为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遭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进行反击,致使侵害人受到某种损害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需要具备两方面的要件,即侵害方面的要件和防卫方面的要件。
侵害方面的要件是:①必须存在不法侵害的行为。②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 。
防卫方面的要件是:①防卫必须针对侵害人本人,而不能针对第三人。如果实施了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方法,不能适用正当防卫的规定。②防卫不能过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但应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
什么叫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防卫过当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必须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这里所说的“必要限度”是指为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防卫强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是指一般人都能够认识到其防卫强度已经超过了正当防卫所必需的强度,也就是应当以防卫行为是否能制止住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为限度。
(2)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损害。这里说的“重大损害”是指由于防卫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
总之,在面临非法侵害时,如果用较缓和的手段能制止侵害时,就不要用激烈的防卫手段;当侵害行为已经被制止时,就不要再继续对侵害者进行伤害。否则,就可能超过正当防卫限度,变为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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