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刻公章招生骗370万
赃款用于买车购房男子涉嫌诈骗罪昨受审
本报讯(记者 邓辉)私刻公章,谎称学生“专升本”可以拿到正规文凭,诈骗学生370万元巨款。昨日上午,男子邹某涉嫌诈骗罪,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打着“专升本”旗号诈骗370万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4月至2006年11月,邹某及妻子李某伙同刘某等人对外承诺,只要交6500到13000元不等的学费,就可以弄到湖北教育学院“专升本”的毕业证书。为此,邹某私自刻印了湖北教育学院等学校中文系、教务处公章。
一年多的时间里,近200名学生及家长将“学费”打到邹某指定的账户,随后拿到邹某所提供的“毕业证书”。让学生及家长们失望的是,这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都是伪造的,学校根本就不承认。
赃款用于买车购房
武汉警方接到受害者学生及家长举报后,于2006年12月将邹某带至公安机关审查。公诉人称,邹某明知不能弄到毕业证书,采取伪造证件和虚构事实的方式,非法占有他人数额较大财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查明,邹某在2005年4月至2006年11月期间,以招生方式共诈骗370.45万元。案发后,邹某将诈骗所得赃款在洪山区关山附近购买一套房产,并花20万元买了一辆中华轿车。
案件焦点:
诈骗数额是否达到370万?
公诉人出示相关证据表明,邹某于案发后,退还赃款158万元,小轿车予以上缴,但邹某所买房子已过户卖给他人。
但邹某对检察机关指控诈骗数额提出异议,认为并没有诈骗370万元,辩称他曾经将40余万元给刘某等人,并没有打欠条。此外,邹某还称他构成自首,如实向司法机关交代了主要犯罪事实,恳请法院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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