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鹤壁市公安局作出决定,从即日开始,强力推行民警带薪休假,如果民警休假得不到落实,基层单位主要领导不能评先。
近年来,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许多民警长年累月奔波在工作一线,休假得不到落实的情况时有发生。
鹤壁市公安局经过研究,作出了强制休假的规定。
依照规定,每年年初各单位对符合享受带薪休假的人员(包括本单位使用的临时工),按其应享受的带薪休假天数,逐人逐月排出年度职工带薪休假计划。各单位不得以工作忙、任务重、警力紧张等理由,不安排民警休假或缩短民警休假时间,更不能以发放补贴来代替休假。
鹤壁市公安局政治部将通过电话抽查、实地走访、接受民警举报投诉等方式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报送虚假信息,将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年底未完成休假计划的,除扣除本单位绩效考评相应分数外,单位和单位主要领导取消评先资格。民警个人非组织原因连续两年未休假的,取消本人当年评先资格。(谷武民卫军)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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