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院副检察长胡克惠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
完善制度,让举报人勇敢地站出来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记者徐盈雁)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克惠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播出的节目中表示,为尽最大努力保护举报人,使举报行为在法律上受到更加刚性的保护,高检院正在对举报人保护条例作进一步修改,同时,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了国家保护举报人的立法建议。
“检察机关历来重视举报人保护工作,制定了一系列保护措施和制度。”胡克惠介绍说,无论是来信、口头、约见还是网上举报,甚至在举报材料的转办过程中,检察机关都设有一系列保密措施,都有严格的保密要求。如举报人可以点名约见检察长,可以指定地点和检察人员约谈,可以要求有关人员进行回避等;又如加设防黑客软件,保证网上举报的安全性。
胡克惠表示,检察机关要积极通过检务公开,尤其是举报宣传周,向社会各界宣传3大类54种罪名的举报受理范围:一是贪污贿赂职务犯罪;二是渎职犯罪;三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
“要形成知情不举可耻、依法举报光荣的社会舆论。”胡克惠说,良好的舆论氛围可使广大群众支持保护举报者,提高举报者的积极性,促使举报者勇敢地站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