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比例再高点就好了!”“什么时候农村人和城里人一个标准就好了”“医保卡全国通用就好了”
“小病免费治疗———农民医疗成本降低5~6成;中病医疗保险———实现城乡一体化全民医保;大病统筹救助———包括在珠海打工的外来工。
”这是当下广东珠海已经进行了3个月试点的“全民医保”的喜人成效,其目标在于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全民医疗保障制度。
“这给我们提供了关于医改的方向性启示。”两会上关注医改话题的一些代表委员这样认为。“报销比例再高点就好了”
10年前,国家搭建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平台,之后又分别在2005年和2007年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我国医保制度显现完整框架。
随着我国向2010年“全民医保”目标逐步迈进,报销比例偏低的问题随之出现。“报销比例再高点就好了!”在报销窗口,总能听到参保人这样的呼声。
全国人大代表、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院长徐秀玉说,目前,“全民医保”恐怕只能算是低水平的“垫一垫”:第一,医保统筹基金对医保人员的保障是“保而不包”,住院费用和白血病、癌症等大病医疗的自付比例和金额比较高。第二,就医费用报销主要针对住院费用,且有严格的用药限制。第三,非工伤意外伤害毫无保障。第四,居民个人账户里的钱通常只够在药店买些常用药。
“所以,全民医保不但要提高覆盖率,更要提高保障水平,特别是对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切实解决百姓的后顾之忧。”她说。
不同人群的缴费标准不同,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就各有差异。有人曾经测算,公务员平均可以报销医疗费用的90%左右,城镇职工是70%~80%,没有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是50%左右,“新农合”只有30%左右。
山东省省立医院内分泌科主任赵家军代表表示,看病贵,不单是医药价格高的问题,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医疗保障不到位,群众医药费用主要靠个人支付。
就此,有代表建议,应适当调高重大疾病医保资助额度,并对尿毒症、癌症等病患给予特别照顾;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对应属于个人支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按80%或更高标准支付;加大特困人员重大疾病的资助力度。
“什么时候农村人和城里人一个标准就好了!”
2002年,针对许多农民看不起病的问题,“新农合”问世,即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社会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农合”要求参加医保的农民交10元,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拿20元,建立合作医疗统筹基金,为每个农民建立一个账户,看病按比例报销。
徐秀玉代表说,由于筹资水平偏低,资金总量偏小,患病农民住院医疗费的核销补偿比例较低,农民个人自付比例偏高,影响了农民的参合热情,也使得个别患大病的农民得到报销后仍面临巨大的医药费缺口。广大农民期盼着:“什么时候农村人和城里人一个标准就好了!”
徐秀玉代表算了一笔账:如果中央加大支持力度,为9亿农民缴纳10元的个人账户基金,全国也不过90亿元,仅相当于国家财政收入的0.3%。“医保卡何时全国通用?”
徐秀玉代表讲了一件事:哈尔滨市民老王患有脑血栓,退休后住到了北京的儿子家。可在北京住院的费用都得自己掏,因为外地的医保在北京不通用。他想把医保关系转到北京,但当地的医保部门对此有严格的名额限制。
徐秀玉代表认为,异地就医不便是医保制度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她建议,改变个人账户功能,不再限制个人账户只能用来支付门诊费用,而变为“医疗保险储蓄账户”,将职工缴费计入个人医疗保险储蓄账户。参保人员相当于带着一个“零存整取”的存折,全国通存通取。
全国政协委员、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药文献研究所所长王旭东认为,“医保定点”的做法加重了医疗资源分配的不合理,在机制上强化了大医院的垄断地位,应当取消。
王旭东认为,“医保定点”本质上是一种“懒政”。“既不利于患者就医的方便和实惠,也不利于市场竞争的公平和医疗秩序的稳定。它的好处或许在于,医保机构结算比较方便。也就是说,"医保定点"是从行政管理方便为出发点的,而不是以患者为出发点的。”
尽管存有一些争论,但代表委员对医保将进一步惠及全民充满信心。赵家军代表说,从政府工作报告中,可以看到国家推进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决心和明确规划,相信医保阳光普照全民为期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