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3月12日),大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市监察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全市落实大同市委“五条禁令”,从严规范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行为。“五条禁令”的内容是:严禁在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电脑、棋牌、炒股等);严禁无故不请假、不到岗或脱岗,无故不参加市委、市政府要求参加的会议和活动;严禁借用各种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游山玩水;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通知规定,单位或部门在年度内有三人次以上违反“五条禁令”的,要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记者刘俊卿)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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