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美娟代表呼吁——
文化领域立法要大大“提速”
全国人大代表奚美娟刘文宁摄
奚美娟: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上海话剧艺术中心演员。
“十届全国人大5年中制定、修订了100多部法律,立法成就巨大。但文化领域的立法很少,几乎没有。至今,我们的国家层面的文化立法严重滞后。”
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文化界明星代表奚美娟呼吁,不能让文化领域的立法滞后状况持续下去,这与我们建设法治国家的大方向是不协调的。
奚美娟代表认为,我们有我们的国情,但文化立法的问题是回避不了的,文化立法要大大提速。
她举例说,一些事情由于无法可依,只能依据文件行事。比如前些日子的一部电影,有文件说不能放了。可实际上,喜欢看电影的观众已经看过了,而禁放反倒激起了一些人的好奇心,他们会想办法去看一看。这就事与愿违了。
“文化发展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甚至文化发展更为重要。国家经济的硬实力需要文化软实力的助推。”
出访过不少国家的奚美娟举例说,欧洲等国非常珍视自己的文化遗产,外国游客大老远地跑去这些国家旅游,看的就是这些遗产,就是那些残垣断壁。而我们的很多文化遗产被成批成批地拆掉了,就是无法可依的后果。
奚美娟告诉记者,如果我们再不把文化立法提上议事日程,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日益提高,我们可能会陷入被动。即使在一些具体的立法中有现实障碍,也应该做好立法的准备。比如,请文化界、法律界的专业人士坐到一起研究;比如,到国外考察人家的做法,借鉴成功的经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