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建华,男,汉族,1937年5月生,浙江舟山人,英国利物浦大学毕业,大学学历。现任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1947年随全家迁居香港。1960年毕业于英国利物浦大学,获海事工程理学士学位。其后,在美国通用有限公司及家族公司任职。1969年返港参与家族集团生意。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委员。1992年被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据新华社香港分社聘为首批港事顾问,港英政府行政局议员(1992年10月)。
1995年全国人大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副主任。1996年至2002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1997年7月就职)。2002年至2005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二任行政长官(2002年7月就职)。2005年至现在全国政协副主席。
第八届全国政协委员,十届全国政协三次会议增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