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纱影楼违约须双倍赔偿 黑龙江省出台摄影业新规
为明确摄影业经营者在服务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便于解决消费争议,黑龙江省消协、省摄影行业协会对原有的《黑龙江省照相业消费者权益争议解决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增补,在全国率先实行统一的服务合同文本。
据了解,原《黑龙江省照相业消费者权益争议解决办法》1999年3月15日实施,但随着目前摄影业的不断发展,已无法解决相关争议。新《办法》将原来的照相业改为摄影业。
新《办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推介、展示的样片、样本和样品,是为消费者服务的依据,具有不可替代性,经营者应当按照产品的样式、规格和质量标准为消费者提供相应的产品。在为消费者提供照片输出、照片装帧等服务时,经营者不得改变双方事先约定的品质或使用替代材料。因经营者责任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经营者应按照价款的两倍赔偿。经营者在照片输出加工过程中,造成电子影像文件丢失或损坏的,应减免50%的价款,并按原来的照片输出要求加工。消费者在约定的期限内未取得已做好的影像产品,经营者应负责保管6个月。在保管期限内,若因经营者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经营者应当重做、修理、退款。
新《办法》中,还增加了保值服务条款,双方可以就保值金额与服务内容进行约定,但经营者收取保值费不得高于保值金额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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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18日,哈尔滨市的邵先生和女友来到某婚纱影楼拍婚纱照,当时那里的工作人员说,他们选择的套系是40张片的,如果在规定的照片数量以外多要的话,每张收取30元。26日,邵先生来到影楼选照片,觉得很多照片效果都不错,一共选出了90张。这时工作人员表示,按合同规定邵先生所照套系应该是40张,多出这50张要额外收取费用,每张118元,不是以前所说的30元,不过可以打折,打折后每张78元。
据该影楼刘经理介绍,影楼在拍摄之前,已与消费者签订了合同,但合同只有一份,留在影楼。影楼加洗每张照片收取消费者78元,是因为消费者要将照片放到婚纱照片的影集里。影楼30元加洗一张照片,指的是摄影行业内所说的“毛片”。
消协人士表示,如果未与消费者签订明确合同约定,影楼在拍摄过程中,多拍摄的照片,应该全部交给消费者处理。
作者:贾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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