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律师为杂志拍裸照过度宣传被判停牌1年
纠缠近10年的香港律师谢伟俊因为杂志拍摄近乎全裸照片及过度宣传,而被律师会独立纪律审裁组裁定违反操守的案件,13日随着终院驳回其上诉而结束,谢伟俊实时执行停牌1年的刑罚。
据香港明报报道,谢伟俊坦言案件已花去他逾300万元讼费,还未包括终院下令他支付的一半讼费。谢伟俊13日亲身到终院听取判决,对于裁判结果,他直言“任何一个先驱都总有风险及代价”,又指虽然对结果感到失望,但已非第一次挫败,认为自己已尽力争取理想,会接受事实。
谢被判败诉,立即要开始12个月的停牌生涯,但他强调停牌对其律师行运作影响不大,因为仍有其它合伙人负责有关工作。他形容自己只是“暂时停赛”,其间仍会处理律师行的行政工作,而且一年时间很快便会过去,他会趁这段时间好好休息,以趁机部署下一届的立法会选举。谢更指指身后的女友白韵琴笑言﹕“又多点时间陪白姐姐呢!”
谢伟俊在终审法院的上诉中,指出由于律师会对他的指控及后果均十分严重,故认为纪律聆讯中应采取刑事案、即较高举证标准,故需要在“亳无合理疑点下”始能裁定谢有罪。
终审法院法官包致金在判辞中指出,在纪律聆讯中应采取民事案“相对可能”的举证标准,又指由于愈严重的指控,便愈需要更有力的证据去支持,否则指控不能成立,故厘定采取那一种举证标准,并非取决于指控是否严重。
终院又指出,若这举证标准被一个正常人正确运用的话,已足够维持业界专业水平,亦可避免业界成员被冠以不公平的定罪。
律师身分肖像广告暂不适用 谢伟俊上诉终院失败,正式被停律师牌1年。律师会指其律师楼仍可沿用“谢伟俊律师行”的名称运作,但谢则暂时不可沿用律师身分做任何事,而律师行亦不能刊登广告显示他仍是律师,故以谢的肖像为主的律师行广告,相信也会消失一段日子。
律师会会长黄嘉纯表示,谢在停牌期间,不可以律师身分出庭及接见客人,亦不可以担任律师行合伙人,即使在律师行内以义务性质提供法律意见,也要受持牌律师监管。
黄续指出,律师本人被停牌不会影响律师行的名字,故律师行仍可沿用现名称继续运作,但若律师行的广告再以谢的肖像或相片作宣传,恐怕会误导顾客,故认为在谢停牌期间,律师行不应刊出该类广告。
数据显示,谢伟俊律师行仍有两名合伙人。谢指出,由于他的名片上印有执业律师资格的字样,故短期内要换过一批新名片,但律师行的广告不会因他停牌而被拆除,但会更改有关字眼,有需要时不会刊出他的肖像。 (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张庆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