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监狱执法不公、执法不文明等现象发生,我们将加强对监狱警察的监督,实行罪犯劳教人员刑释解教前对警察进行评议制度。”3月13日,(河南)省司法厅纪委书记黄庚倜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上如是说。
会议透露,监狱劳教所一直是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区域。2008年,省司法厅将开展对监狱劳教所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罪犯劳教人员行政奖励等执法工作的严格检查,同时还将适当公开罪犯劳教人员生活费使用、行政性大宗物质采购等狱情狱务。
“我们要实行监狱长、劳教所长接待日制度,每月的第一个周一,各监狱、劳教所都要面向社会公开接待,方便群众咨询和监督。”省监狱管理局局长王有仁在会上说。
省司法厅厅长郭俊峰强调,司法行政系统要落实几个不收费: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一律不收费;监狱、劳教所在刑罚执行、行政管理上对罪犯、劳教人员刑释解教前对警察及其亲属一律不收费;开展法律援助一律不收费;开展法制宣传一律不收费;司法所进行人民调解一律不收费。(今日安报王建芳 汲瑞) (来源:新华网河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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