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会上,“凡进必考”的公务员招录原则,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之一。
我认为,就现实而言,对公务员考录制度的改革还不能操之过急,更不能过于理想化。同高考制度一样,公务员考录制度虽然有着诸般令人诟病之处,但它有一个巨大的制度优势:即起点公平。
任何人要想进入政府部门成为一名公务员,就必须经过统一的公务员考试,这种刚性的制度门槛,首先保证了程序公正,因而在可能的范围内能获得最为广泛的认同。客观地说,与其他人才选拔方式相比,公务员考录制度是遭到质疑声最小的。
对一个制度来说,最关键的要素是公平,而非合理。制度公平,就拥有了合法性基础,哪怕它是不合理的,不科学的,我们也可以去完善,但如果制度不公平,哪怕它再合理,也是不可完善,因为根本就缺乏一个评价标准。因此,我以为,对现行公务员考录制度的改进,应当是局部的、渐进的、慎之又慎的。